。”
有慕迟的场子,就是最高燃的,这是老杨不得不佩服这小子的。
如果要说一个实际性的原因,他的碟打的比其他人好,他的音乐感比其他人强,他能打出高燃的混响,最后,他很年轻,很俊逸,很得人喜欢。
“哎,能不能商量商量,以后多来几次。”老杨说。
“没得商量。”慕迟果断否决,对他来说,钱赚够花的就行了,多来几次,他是想被这儿的音乐给炸死吗?最关键的是,他哪有那么多时间消耗在这里。
“你瞧我对你多好,想来就来,随时恭候。”
“我没给你带来利益吗?”慕迟说。
老杨看他,两人对视笑了起来,慕迟开酒,老杨拿酒瓶子和他碰了碰,“实话实说,老子可真稀罕你。”
“你是稀罕钱。”慕迟拆穿他。
“你不就是钱?”
有慕迟的场子,利益会最大化。
慕迟握着酒瓶子仰头就是猛灌。
老杨也正要喝,眼睛突然一盯,他瞅着慕迟脖子里的痕迹,乐呵道:“呦,谈朋友了。”
慕迟喝下三分之一,发现老杨的视线放在了他的脖子里,慕迟本能的伸手一碰,老杨却以为他在遮掩,“别遮了,那么深的印子,哪儿遮得住去。”
深?不知道,总之挺疼的。
“刚刚在迪厅离得远,光线也暗,没看见。”老杨又凑近了一些,“哪个姑娘啊,下这么大劲。”
慕迟没有遮,任老杨看。
他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在迪厅这种地方,随随便便都能见到接吻的,这种吻痕也不会引起谁的注意。
慕迟嘲讽的笑了笑,“跟狗啃一样的是吧。”
“哎,怎么说话呢。”老杨斥他,“说明人小姑娘稀罕你稀罕的紧呗,怕人不知道,留个这么深的印子。”
确实是,有一句话,老杨说对了,怕人不知道。
他哪一次不是将吻痕留在显眼的位置?每次他这么做了,慕迟都要在外面混几天才回去,上学也是穿高领的衣服,做贼似的,就是那人最想看到的吧。
“得几天能好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