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字面上的意思。”亚久津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难得有让他感兴趣的事情要发生了。
弋阳捏紧拳头,眼前这个人,性格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让人讨厌。
“弋阳,你答应他!”迹部努力控制了怒火,突然对弋阳喊道。
“小景… …”弋阳皱眉,他怎能把小景当赌注… …
“我相信是你赢。”迹部难得一次,没有傲娇,没有别扭的说出这种话。
感受到小景眼神传递出的信任与力量,弋阳捏紧的拳头渐渐放松了。既然小景都这么说了,那他必赢不可。
“好啊,我答应你。但你…输定了。”
一个是打篮球半年多的弋阳,一个是接触篮球不到三个月的亚久津。一般人都觉得不论经验还是时间,弋阳都会胜亚久津。
但迹部知道,并没有那么容易获胜。
弋阳可以勉强说在篮球上有天分,而亚久津…则是被誉为体育天才的人。
弋阳的长处是弹跳力和爆发力;而亚久津,无论是破坏力、速度、柔韧性还是平衡感都是出类拔萃的。
但迹部一点也不紧张。他明白这场单挑并不轻松,但是他还是相信弋阳能取得胜利。
因为混蛋对篮球的热爱…可比那个家伙多好几倍。
迹部突然想起,混蛋手把手教他基础训练的时光。
从最基础的运球、传球,到投篮、上篮甚至是灌篮,无限次重复却一点都不会觉得厌烦。
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迹部从弋阳身上开始慢慢理解这句话。每次在自己累的半死不活的时候,那个被汗水浸湿的背影,依旧重复着教他的基础动作。
不断的矫正、更正、实战,迹部跟着弋阳的步伐,慢慢踏进了篮球的门槛。
曾经的迹部还会质疑,为何让打篮球不到半年的混蛋来教自己。但真正的度过那段岁月后,他才知道,弋阳对篮球的热爱已经超过了这不多的半年。
这个男人身上,有不屑一顾的一面,更有全力以赴的一面。
曾经混蛋对他说过,他是因为钱财才开始接触篮球的,而后来…篮球就变成了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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