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了呀?”秦铭悦小快步追上我,悄声问。
“她会跟过来的,咱们走吧!”
当我和秦铭悦走出大概50米,我才第一次回头,山路曲折,只能看见树丛中的一抹灰色,她还站在原地,不知道是矜持还是犹豫,秦铭悦也回头瞅了瞅,再次问我:“她真的会跟来吗?”
“这荒山野岭的,她不跟来,难道再回去找飞尸?”我笑道。
等走出一百米,我再回头,那女孩离我们的距离,依然保持着50米,但见我回头,她马上停止脚步,顾左右,看看天上的太阳,看看脚下的树叶,就是不看我们。
这回彻底放心了,我便带着秦铭悦,用了大概十分钟,才追上前面作为后卫布队的三条狗子。
这三条狗子见有人过来,居然也懂得藏起来,等我们到了近前,它们才从石头后面跳出,对我们呲牙咧嘴(普通狗子的记性不是很好),不过其中一条,很快认出了我,低声呵斥另外两条狗,叫了几声,示意这是咱老大的老大,那两条狗才不吠了——狗子现在可不会听我指挥,它们只听小狐狸的。
我停下来,点着一支烟,等了等后面那女孩,跟了好半天,她的态度总算有所缓和,不那么扭捏了,只是犹豫停顿了一下,便大大方方地追上我们,但却没有跟我说话,而是看向秦铭悦,笑道:“你的剑用的可厉害!”
她说的是普通话,但这个“可”字,在中原一带的方言,“很”的意思。
铭悦没听懂,挠了挠头:“我也不知道啊,应该还行吧?”
她理解成问句了,因为江湖人士多喜欢用古语来掉书袋(比如单丹),在古语里,“可”自然是询问的意思:你的剑用的厉害吗?
我给铭悦用阴柔的沪上普通话翻译了一下,铭悦笑了:“谢谢哦,你的身法也‘可’厉害!”
“因为我被丧尸咬过,”女孩看了看我,“你应该也是吧?”
“怎么看出来的?”我问,穿山越岭,我现在全副武装,她并不能看见我曾经的伤处(被丧尸咬过的伤处,虽无创口,但新生的皮肤一直比较白嫩,与周边的暗色皮肤有别,凌歌的脸除外,她本身就很白,所以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一种直觉,”女孩肯定道,又看向秦铭悦,“你应该没有,你这应该是……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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