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以后,冯茂亭带着他的小情人和儿子回家,汪梅朵和平地和他商量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结婚十年,一朝分手,她只提出了三条要求:
第一、冯茂亭放弃女儿媛媛的监护权。
第二、冯媛媛的姓氏跟她,改名为汪媛媛。
第三、今后,冯茂亭不得打扰她们母女两人的生活。
冯茂亭还以为汪梅朵这个乡下女人会哭哭啼啼要很多赔偿,结果汪梅朵根本不要什么赔偿,只提出了这三个廉价的条件,这正合他的心意。
第二天,两人去了民政局。
拿出一纸离婚协议、换来一本证书。
原来离婚证的封面也是大红的颜色。
红色,代表着喜庆,不是么?
汪梅朵回家收拾东西,也收拾出来不少红色的、喜庆的东西。比方说,他们结婚时候的那一条戏水鸳鸯锦被,这种老式的手绣被面,是乡下人家嫁女儿的标配。
摸着这条被子,汪梅朵再也憋不住了。
眼泪滴落在鸳鸯锦被上,她好歹也付出过,也忍受过,更是为了孩子努力cao持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会这样?!
临走前,她问了他:“冯茂亭,你究竟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到底哪里做错了?!”
哪里做错了?甚至冯茂亭都说不出来她哪里错了,实际上,他的理由很简单:没感觉了,腻味了,不新鲜了,睡在一起都没激情了,这还不够么?难道要他下半辈子也守着这个黄脸婆?!
冯茂亭还擅长把责任推卸到女人头上——“汪梅朵,你当初嫁给我,还不是想讹我冯家的钱?!现在要离婚,也是你自己提出来的,可不是我要赶你走!”
汪梅朵冷笑——她错了,不该问的,猪狗不……不,这男人甚至连狗都不如!狗好歹还会对真心的主人汪汪几声,她嫁给他十年,最后,是他把她咬的血淋淋的,还说是她的错!
还是分道扬镳吧 !
也好过他把她活生生折磨死!
***
到了王家,林玲如愿以偿,她们有了新的家,新的依靠。
王老师重新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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