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他不打算收养林暮亭,能够顺手帮一帮这个让人怜惜的孩子也是好的。
他的举手之劳,可能对于这个孩子来说,就是莫大的恩惠。毕竟都是林氏族人,他身为林氏族长,也是他的一份心力。
林暮亭洗完澡出来,就看见林君绰已经换了一身宽松的白色休闲服坐在起居室的白色沙发上,拿着一本竖体书在看。
男人本就儒雅的眉眼,因为专注,更显得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白色的灯光打下来,他本就因为混血而更加深邃的五官看上去更加分明,高而翘的鼻梁,鬓角的角度都像是被上帝选择了最完美的比例。
男人不笑的时候,浑身散发着一股冷硬淡漠的气息,让人望之生畏。但是当他展颜微笑的时候,就好像是破开寒冬的那一抹阳光,吹散风雪的那一缕融融春风,让林暮亭控制不住地想要靠近他,依赖他。
哪怕只有一天。
林君绰已经看见了他,把手上的书放下,“好了?过来先喝一碗汤。”
一旁餐厅上摆着已经盛好的一碗猪肚鸡汤,远远就闻见了汤里的胡椒味道,林暮亭已经把肚子里的东西吐了个干净,立时便觉得自己肚子饿了,端着汤小口小口地喝着,把眼睛挣得大大的,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先生在看《诗经》吗?”
“偶尔翻一翻诗词歌赋,能够放松一下心情。”林君绰也走到林暮亭对面坐下,开始喝汤。
小家伙愿意吃饭的时候跟他说话,说明已经不怕他有食不言的规矩,这是一个好现象。
林暮亭喝完汤放下碗,见林君绰脸上的神色并没有不悦,壮着胆子开口,“先生的名字就是取自《诗经》的《淇奥》,我觉得很好听。”
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重较兮。
“谢谢,你的名字也很好”林君绰被小家伙笨拙的讨好方式逗笑了,也礼尚往来了一句,“清秋有馀思,日暮尚溪亭,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