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脑浆子摇匀,“几点了?”
沈录今天穿的黑西装,没系领带,看起来正式又放松。
他轻轻笑道:“刚来十分钟,想多看你一会儿,就没叫你。”
我:“... ...”
不是,他怎么说得出口的啊,他不嫌肉麻吗?
反正我嫌,我搓搓脸岔开话题道:“那个,梅菜扣肉拌饭,我点了?”
“嗯,点吧。”沈录也拿起手机,“那我请你喝奶茶。”
这次我没拒绝,怕连番掀人面子太不知好歹。
手机在同一时间放到桌上,气氛持续尴尬。
如果这是在拍电影,那这一幕可能还蛮浪漫的。镜头里有一面落地窗,窗外华灯初上,人来人往,窗内两人对坐相望,仿佛一切尽在不言中。
可惜不是的,现实与幻想大相径庭。
我实在备受煎熬,决定开门见山:“那个,就是,其实我有点好奇,我们交集并不算很多吧?你喜欢我什么?”
沈录用左手拄起下巴,慢慢道:“最直观的,你长得好看,赏心悦目;烘焙技术无可挑剔,也有能力经营得起一家店面;负责任,合作以来都非常愉快。”
我被夸得直乐:“你能看上我,我真是受宠若惊。如果我把真面目展示给你看,你会发现我暴脾气,心态差劲,遇事还爱哭。”
“爱哭?”沈录有点诧异地重复,“真的吗?”
我点头:“真的,特别没骨气,非常矫情难搞,尤其地烦人。”
沈录摇头:“很可爱。”
我:“... ...”
不是?什、什么玩意儿?这词能用在男人身上吗?
哦好像可以,我没少觉得何祎和谷屿可爱,以前也天天觉得爱喝橙汁的迟潮可爱。
好的,我提起一口气,又叹出来:“沈录,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学烘焙吗?”
“应该不止于喜欢。”
“对,甚至可以说最初完全不是因为我喜欢,而是我喜欢的人他爱吃甜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天他都用甜甜圈当早点。”
我抠着手机壳的角,把堪称流氓一般的想法如数吐出:“我还在想,你要洗车吗?要不要保养?那能不能借给我,让我开去帮你跑这一趟?因为我喜欢的人他现在在车行里工作,我想多见他一面。”
空气再次安静。
几秒后,我抬起眼看沈录,发现他也在看我,眼神称得上温柔。
我的好人卡发不出来了,我觉得我若是在此时说出“沈录你真的很好”,是在贬低他。
沈录抿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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