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了,忽然觉得打发人家走有些不礼貌,至少请人喝一杯咖啡才好。
那人说,“林语凝,好久不见。”
语凝睁大了眼,“你认识我?”
那人点点头,微笑着说,“我是孟明歌。”
她摇了摇头,没一丝印象。
他坐直了说,我们见过三次面呢。
毕业典礼是你给我送花的,你还记得吗?
我和云逸回国那天是你开车接我的。
还有,云逸婚礼你可是挽着我胳膊入场的。
语凝眼睛越睁越圆,啊啊啊,对对对。她记起来这个人是表哥的同窗好友。
一时间好多记忆涌了回来。语凝是脸盲加路痴,生活技能有时候低到连小学生都不如。
表哥廖云逸就是爸妈口中的别人家孩子,品貌兼修的学霸,留学回国后又被高薪聘到本市一个大公司。
表哥参加他们学校毕业设计展示时作为代表发言,她处心积虑去台上献花,结果站错了位置,心不甘情不愿的把花送给了表哥旁边的男生。
她都没看清楚他的样子只记得比自己高两头,后来暗暗骂自己蠢。
花几个周伙食费买的鲜花送给一个不相干的人,还让表哥取笑他连数都数不对。
后来表哥去美国留学回来,语凝拿着刚发的驾照本子,自告奋勇开姑姑的车去机场接机。
糗到爆的车技害得机场停车场堵了一片,她记得确实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一起接去了表哥家。
表哥结婚那天,语凝第一次做伴娘很紧张,伴郎很细心的牵着她的手,笑意盈盈好像是他们在结婚一样。
在她印象中误收鲜花的学长、跟表哥同时回国的朋友还有跟她携手的伴郎,是她生命中的三个没有姓名的过客,没想到事实上居然是同一个人。
语凝哑然失笑了,这世界居然有这么多美妙的巧合。
这时咖啡店的小美路过,看到语凝把她拉到柜台跟她说:
“你喜欢的杯子到了,你还要吗?我给你留了一个。”
说着就把杯子拿给语凝看,语凝点点头说,“能不能用你的员工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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