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因此,她又笑了笑,发挥自己少女的魅力,甜甜地说道:“你越来越帅了。”
“哦,真的吗?”男孩兴奋起来,“初心不要这么说嘛,我们一块长大的,你是女大十八变,我还是以前的小胖子。”
面前的男孩这么一说,初心便想起来了,他叫小志,是和她一块长大的儿时玩伴,记得在外婆的葬礼上,她也看到了他,已经变成一个肥头大脸秃顶大肚的中年男人,有了三个孩子,虽然只有二十八,看上去却像三十八,初心感叹着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和他二十八岁的身形样子比起来,她真希望他永远是眼前这个样子。
唯一相同的是,十八岁的他和二十八岁的他,在看到初心的时候,同样眼睛发亮脚步虚浮,手足无措。
“小志——”想起来了,她便甜甜地叫他的名字,“你知道郑子吟去哪里了吗,我找他有急事。”
“小郑哥啊,可能去其它店面了吧,这样吧,我开车带你去找找。”
“那这样是最好不过了!”初心真诚地感谢。十年前,小郑做为x城的大户,是唯一拥有私家车的,不像十年后,回到x城时,家家都有私家车,小志也买了一辆奇瑞国产车在开着。
十年前,流行的是摩托车,男孩子最爱的就是傲娇地骑着自己帅帅的摩托车,背后坐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在大街小巷上驰骋着,做一个风一样的男子。
小志骑着摩托车在x城的各个角落穿梭着,他脸上漾满了笑,只觉得这是自己最快乐的一天。
然而,找遍了郑家所有的店面,也没有找到郑子吟。那时候只有呼机和座机,要想联系郑子吟的大哥大,只能用座机打。
回到小志工作的店面后,在初心的建议下,他又鼓起勇气拿起郑家店面的座机给郑子吟的大哥大拨了号码,但还是没人接。
初心好不失望,只好谢了小志,一个人无精打采的回外婆家了。
然而,走到外婆家的大门口,她看到了什么?!
在客厅里,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背着光侧对着她坐在一把摇椅旁边,他一只手抽着烟,另一只手伸出去,一下一下摇着那把古老的摇椅,摇椅“吱吱嘎嘎”的响着,侧对她的男人皱着眉头,整个人罩在香烟的烟雾里,仿佛食着黄莲苦味在嘴腔弥漫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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