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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体格?这连1000米都不到呢!就这样了还来参加马拉松,谁给的自信啊!这还是半程马拉松呢?
“这种半马拉松全程得21公里左右,你就是走也得走5公里再弃权,至少没那么丢人,嗯,你慢慢努力。”沈维夏无视陶乐乐那求救得小眼神,慢悠悠的拉开运动服口袋上的拉链,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耳机和迷你mp3。
旁边某乐惊喜的手都伸出来了,沈维夏麻利的带上耳机按了播放键,给了个“我先走了”的眼神。
陶乐乐站在那,手扶着腰喘着粗气,那mp3还是我初中送你的呢!
留给她的只有维夏带着耳机类似悠闲晨跑的身影。人家这是正正经经的马拉松比赛好嘛!
沈维夏确实是把这当晨跑了。不把这假想成晨跑,估计她连这10公里都跑不到,她摘下耳机放慢步子,由跑变成走。
锻炼身体,也得有个度,平时晨跑,也就从家里跑到公园绕一圈再走回来,今天都跑了平时三四倍的量。
这样一想,沈维夏不走了,站在原地歇着,用手给自己扇风。
既然决定不跑了,多走一步都觉得累。她就杵在路中心平稳气息,没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挺享受,要不是因为比赛封路,谁有机会在马路中央晃荡。
还别说,走在路中央的感觉还挺爽,有一种此路是我开……哎?谁把我帽子摘掉了。
还没看到摘掉她帽子的是谁,一瓶水从头顶降落在她的视线里,瓶颈处是白皙且骨节分明的手指,袖口露出一小截手腕内侧的皮肤,光看着就觉得手感不错。
“不戴帽子是不是感觉更舒服?”
还别说,没了帽子凉丝丝的小风一吹瞬间体会到了心旷神怡的意境。
沈维夏向旁边挪了一步,侧转身子。
眼前这男人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左手拎着瓶水右手拿着她的鸭舌帽,身高1米8左右,削薄的头发,额前的几缕因为被汗水浸湿往后拨了拨,露出了美人尖,看起来大约是心形脸,眉眼特别标志,很好看,鼻子英挺,嘴角上扬,微笑着不能确定嘴型。
这人好像在哪见过?沈维夏想着,脑子里陡然出现个身影……
应该不是那个人吧?那人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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