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陈朝誉走后,尽管曾衍之从面上看不出什么,但霍骋知道他心情并不好。
这一点尤其反映在他对任何事物都兴致缺缺上,除了工作,想让他出门简直比登天还难。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暑假中期,霍骋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让这位爷愿意在近四十度的天,拖着懒散的躯体从家被接到霍骋市里的公寓。
停车场宛如一个巨大的蒸笼,居然还不通风,曾衍之头一次对这个小区昂贵的物业产生了质疑,一下车,他就迫不及待冲进了电梯等候区的玻璃房里。
霍骋在后面熄火,顺便将后备箱的物品提出来,一抬头,就见曾衍之的背影“嗖”地闪现过墙。玻璃房里有空调,接触到冷气,他整个人又像被抽了劲儿似的松散下来。
霍骋叹为观止,曾衍之这怕是拿出了比体测最后卡线倒数狂奔时还要强几分的求生欲了。
alpha的耐力要比omega好很多,霍骋不紧不慢走过去,隔着玻璃墙,看清曾衍之白皙的后颈处明晃晃的一个牙印,不由沾沾自喜。
那是他的杰作,是曾衍之在他回家后当晚特许他制造的印记。
还记得那天晚上虽然仍未灵rou合一,但信息素交融的感觉无异于精神鸦//片,完成临时标记的两人一时都有些晕眩。
曾衍之不用说,这同样是霍骋第一次咬omega的后颈,哪怕是曾经有过的只手可数的风流事上,他也不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留下自己的咬痕。霍骋有自己莫名的坚持,总觉得这是一种仪式,没必要浪费在一夜露水之情的人身上。
因此他也不清楚,这么上头的感觉是因为临时标记引起的,还是“喜欢的人是被标记对象”这件事在精神上的加成。无论如何,享受舒服就完事了。
更何况,给曾衍之舔掉破皮渗出的血液时,霍骋发现能明显闻到曾衍之的信息素里裹上了自己的气息,霸道地向每一个敢于接近他的omega的alpha宣告着主权,这才是最重要的。
他命令曾衍之不许穿高领,被曾衍之骂神经病,三四十度的天谁会穿高领。霍骋一点儿也不生气,美滋滋的恨不得所有人看见才好。
只可惜,这个咬痕并没有多少人看见,曾衍之在天气和烦心事的双重压力下,快成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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