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着一切安好并去面对一切之前,他还有时间当一会儿逃兵。
抽屉被拉开了。
与木桌一样深色的抽屉里放着一捆信件,最上面的那一封用尚还稚嫩的字体工工整整地写着“亲爱的乔治 弗雷德”,看上去已经有些褪色了。
弗洛伦斯给他们写信的时候喜欢把他的名字放在前面。弗洛伦斯喜欢在落款处写自己的全名。弗洛伦斯喜欢在信前加上“亲爱的”这个前缀。
他晃了晃脑袋,像是要把这一切都甩出去似的。
一本《格林童话》被放在信件旁边,有点卷了边。他将那本大理石纹路的笔记本拿起来,手却蹭过了桌面,蹭过凹凸不平的划痕——像是有人刻意刻上了字一样。
“gwfh”,他不用看。那是他刻的。刻完之后一度被弗雷德嘲笑,说他像个初出茅庐的,情窦初开的傻小子——他骂着脏话反驳,说本来就是。
笔记本被放在了书上,一只漆黑的盒子边上。
他把盒子抓到手心里,将它打开——那朴素的黑盒子里却意外地铺着天鹅绒,一枚戒指端端正正地放在盒子中央。一颗红宝石稳稳当当地镶嵌在指环上,裁剪妥当的,写着“will you marry me?”的纸条塞在那只盒子里。
那双棕色的眼睛平静地看了它一会儿,盒子被放回抽屉里,合上了。
今天你会听见这句话被说出口。当他走下楼迎接那欢喜的气氛与煎rou饼香气的时候他这么告诉自己。可惜说出来的人不是你,也不是你想的那个人在听。
这是第一次他想当一个逃兵。也是绝不可能成功的一次。
他站在帐篷前面,香槟,火焰威士忌以及一切夹杂着酒精的饮料的气味钻进他的鼻子里,却麻木着每一条神经。早些时候换上的礼服裹得他满身大汗,在招待法国来的姑娘的弗雷德已经悄悄拉开了领子,好让凉意钻进身体里。
音乐声在帐篷里响着,舒缓的音乐,宾客大多已经到场,却仍有空余的椅子——大概总还缺几个未准时到来的客人。乔治站在帐篷外边儿一点的位置上,和哈利,罗恩赫敏站在一起。
哈利没有看他,自从那晚上过后便不敢看他的眼睛,仿佛他掉的耳朵让他就此变得面目全非了一样。即使他变成了巴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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