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居墨易跟着他,答案也显而易见,盛思觉得,自己好说话嘛!
走出两步,他们被两个社团的招新学姐给拦住。
学姐中混着新生,好像是他们班的同学。
盛思听对方说了两句,知道她们奔着居墨易而来。
不仅因为居墨易人高马大黄金比例,长相英俊说完也温柔,更因为军训时他站出来直面教官,保护全班女生。
好事虽然传不了千里,但这样一位温柔能打的男生就在自己班级里,女生们还是很愿意替他传播一下美名。
围在居墨易面前的不是文学社就是话剧社,还有一个空手道社。
盛思看了看,似乎与自己没什么关系。
于是他拍拍居墨易的胳膊,比划下大拇指,意思是他先回寝室了。
盛思应付不了这种局面,站在那里竟比当事人更不知所以,还是早早开溜更好。
走不出几步,居墨易追上来,走在他身边,说:“你就把我丢在那里啊?”
“你是不是怕生啊?”盛思看他眨眨眼,充分体现自己聊天鬼才的特质。
“我?”只见居墨易的脸上划过一丝惊讶,却很快露出笑容,说:“是呀,跑到新的环境,我的确有点怕,所以你千万……”
说着,居墨易突然伸着脖子凑到盛思的面前,双眼盯着盛思的脸,笑道:“千万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盛思愣了愣,所以刚才是他做错了?
他心里冒出许多疑问,比如居墨易参加超自然社团,是因为他?
还是因为周末两人一起晨跑培养出的感情?
不知道是因为猜对居墨易的确怕生,还是对刚才把他抛下的愧疚。
又加之从小盛思被灌输捉鬼行侠是为保护普通人的安全,责任感与保护欲一同发酵。
盛思看着居墨易,点头说:“好啊,你应该早点说……我的意思是,大家以后要住在一起四年,彼此应该相互照顾。”
“太好了。”居墨易往盛思的身边靠了靠,“彼此照顾……嗯,周五社团第一次活动,我跟你一起啊。”
于是当周五他们俩晚上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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