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族,话比较多,沈蔚初到岗的第一天,这个小哥就把自己的底全刨出来告诉了沈蔚初。
向榆说自己的主职是个群演,副业才是扮吊死鬼,他说这也是磨炼演技的工作。
沈蔚初没好意思告诉他,群演出头的机会在娱乐圈几乎为零。外形就算不错也是没有优势的,这个圈子乱的很,他这幅天真对娱乐圈充满希望的样子,总有一天会失望的。
下午沈蔚初一回来就被他缠个不停,挨不住才把自己是靳澄助理的事告诉了他,特别强调了自己现在已经辞职了。
很显然向榆对于靳澄的事情更胜过娱乐圈,从沈蔚初回来就一直缠着他问靳澄的事情,娱乐圈的事倒是一点都没问。
“他好高呀!”向榆感叹,“身材真好,他跳舞也超好看的,人非常有才华,还特别有个性。”
个性?
你们这些粉丝管人黑脸是个性?
沈蔚初真的不是有心要黑靳澄,看在跟吊死鬼小哥同在一个坟地的份上,他提醒他一句,“你还是换个偶像吧!”
“为什么呀?”向榆坐在凳子上又转了两圈,“靳澄不好吗?”
沈蔚初给靳澄在小迷弟面前留点面子,“挺好的。”
同时在心里补上一句,最好一辈子都不会见到本人,要不然他这颗迷弟的心要碎成渣渣。
正跟吊死鬼小哥哥聊着,忽然手机震动了,一条消息进来了。
“我今天过来找你。”
沈蔚初手一抖,手机直接盖脸上,砸的人一激灵。
下午的游乐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靳澄来过的关系,人居然变得多起来了,粉丝们也是奇怪,没看到本尊,就是去对方曾经去过的地方都开心。
吊死鬼小哥哥今天一点都不敬业,笑得就像小可爱,哪里还有吊死鬼的尊严。
收工后,沈蔚初就马不停蹄的往家里赶,他住在一个比较老旧的小区,年轻人不算多,基本上都是大爷大妈。小区的早上和晚上都特别的热闹,大爷大妈们在楼下活动,有遛狗的也有遛鸟的还有跳广场舞的,还有一群票友在小区的大树下唱戏,仿佛这个充满都市气息的城市,所有的古韵都聚集在这里了。
沈蔚初在这一代混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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