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思。
可是莫里西不一样,从见莫里西的第一眼起,夏凉想要的不仅是接近他,撩拨他,而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渴望和冲动,像是有什么击中了她的心弦,她想要更多。
也许是因为莫里西的五官有着美国人罕见的精致和冷艳,也许是因为他的眼神里有着不符合年纪的复杂深沉,却又藏不住少年人的朝气和叛逆。
正如现在,他站在门边,无声地看着她,眼睛里氤氲着说不出的情绪。
正是因此,夏凉不想叫他Andrew,多么美国化的名字,普通而无趣。
夏凉认识许多Andrew, 他们都无一例外平庸地可怕。名字对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有的名字听起来就充盈着愉快的曲调,有的不管是听起来还是读上去都毫无音律,缺乏激情。就像王尔德在《不可儿戏》中借女主人公Gwendolen说道,她为每一个嫁给了丈夫叫做John的女人感到可惜,因为她再也领会不到一丝从寂寞中生出的欢欣。
自清殊之后的这些年,她遇到过数不清的男生,可对他们却始终只有身体的兴奋,再无更深的灵魂的激荡。可刚刚看见莫里西的那一幕,她的心似乎又活了过来。她怎么能让这个复活自己心的男孩叫Andrew这么个普通的名字。
看着眼前满身血衣,眼中如烟云般莫测的少年,夏凉心中有了新的念头,她给他起了只属于自己的名字:莫里西。
莫里西,她的生命之光,她的欲望之火。
莫里西的衬衣黑裤都染上了血迹,特别胸口开出了一朵绚烂的红色花朵。他低了头,银色的头发微微遮住了眼睛,让夏凉看不清他眼里的情绪,却终是打破了静寂。
”所以你是Alex的女朋友?“
夏凉勾了嘴角,轻笑了一声,微微摇头,说道:
”我不是你哥哥的女朋友,我是他的老师。“
夏凉和Alex第一次见面是在教育机构,夏凉是那里的中文老师,而Alex则是那里的学生。
很显然,莫里西被夏凉的回答震惊道。尤其看到夏凉此时还穿着比基尼泳衣,身上刚刚披了一件宽大的白色浴巾,与端庄严肃的老师形象相去甚远。
血尸少年瞪大了眼睛,诈尸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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