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璋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他还能堂堂正正活在阳光之下,身有如花美眷相随。一如当初,他从来没有想过离开那座山,有一个人的名字,像人一样的活着一样。
荒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
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
临安城外二十里,雁荡山望指峰下的一处荒漠里,百余名女孩子战战兢兢的围在一处,脸上尽是对未知的恐慌。
这些女子大多都是十二三岁的模样,身穿白色的葛布短襟,手中捏着一把匕首,头发高高挽起,在月色之下很是醒目。
荒漠边沿处的山峰上,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男子带着一头通体银白的狼站在那里,将下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开始!”
薄唇轻启,后面的劲装女子点燃手中早已经准备好的紫檀香。
一旁的黑衣劲装男子则吹响了嘴里的竹哨。
尖锐的哨音打破静寂的夜晚,哨音未散,一声声狼嚎就从四面八方响起。
而后,狼群以最快的速度冲出林子,朝荒漠里的那些女子扑过去。
尖叫声不绝于耳,很快便有人开始狂奔逃命或者拿着匕首与狼相争。
这是一场畜生与人的角逐,赢的那一个才有活下来的机会。
这些狼不吃人,却会咬死人,将一个个娇小的身体撂倒,而后分尸,扯的鲜血淋漓。
花一样的生命,转瞬即逝。
望指峰上的嘲风很是不满,眉头微皱,因为他看见,有狼被匕首穿透了身子。
于他而言,人命低贱,不如畜生,狼才是他最亲密的伙伴。
“大人,时间到了。”
孟璋伸手抚了抚银狼头上的皮毛沉声道:”召它们回来,去看看,还有没有活着的。”
哨音将狼群召回,白楼和清霜如展翅的大鹏鸟一般从望指峰上飞落下去。
满地的残肢,二人却如同没有看到一般,在荒漠里一点点搜寻。
一处荆棘之后,一个小姑娘正抱着另一个在低声哭泣。
“十七,你不要死,你不要死啊,你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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