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阮眠深吸口气走上了舞台,主唱对他说了什么,他完全听不清,脑子里嗡嗡作响,主唱又和他行了贴面礼,将舞台完全交给了他。
阮眠站在聚光灯下,睫毛上像跳跃着光。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握住话筒的。
……
“好像在做梦!”
回去的路上,阮眠似乎醉了。
他倒着走,时而旋转一圈,脸上带着傻乎乎的笑,兴奋劲还没过去。
“我觉得我一点也不结巴了。”阮眠勾住路屿森的食指。其实他只喝了一杯酒,远远不到醉的程度,大概是这件事的本身让他沉醉。
“下次不让你去了。”路屿森借着手指的劲把人拉回来。
酒吧里的豺狼虎豹太多,唱歌的阮眠很迷人,如果他不在的话,那些人可能会把他的羊生吞活剥。
他们往家走去。
“你以后要不要做歌手?”路屿森问。
阮眠微醺摇头:“不要。我不想做歌手。”
路屿森笑:“那做什么?继续做我的助理,还是做摄影师?”
他觉得很有这个可能性。
谁料阮眠忽然认真了起来,大概是嫌仰着脖子太累,对路屿森招了招手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一辈子给你做助理。”
路屿森稍微低下头,深深地看着他。
“可是你不需要呀。”阮眠一字一句讲得很清楚,“你不需要我仅仅做你的助理,你需要我成为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在你失意、悲伤、难过的时候,我永远可以做你的后盾,做你的避风港。”
路屿森从来不知道,原来阮眠答应来B国,离开他独自成长,竟是因为这个原因。
在他认为不知世事的这颗小脑瓜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眼前这个二十不到的人正试图用自己单薄的肩膀分担他的重量。
谁说阮眠太软的?
这一刻,在路屿森眼里,阮眠简直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了。
“我要做音乐人!”阮眠对他说,“一首歌可以卖好多好多钱。那么你就可以做一个艺术家,不再天南地北的拍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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