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赶忙往他手上塞了杯热茶,“嗯……没有。”
“为什么不发表?”庄墨也不着急看他稿子,反正以后总是会有机会的。
任明卿腼腆地笑:“写的不好,投稿过不了。”
“可能是没投对地方,可以去别家试试看。”
“算了,我也不是那块料,很久没写了。”
庄墨不觉得这是真心话。一个成天钻人堆里观察人间百态的人,他会没有创作欲望,这就好比一个撬了ATM机的人,他说他不想抢银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明卿会这么抗拒写作,一定是有原因的。庄墨也不着急,端着热茶继续浏览书架。突然,他的眼神在某一本书上停住了,瞳孔微微紧缩。那本书摆放在谭思全套《诡域》边上,庄墨本来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看见这本书。
四年前,《诡域》出到第三本的时候,网上开始有人以该世界观为背景进行同人创作。当时庄墨打算做一大批探险题材的书籍,目的是把这整个类型cao火,那么谭思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的地位就会水涨船高。他当时成天盯着贴吧,哪幢楼高,就进去看看能不能签,绝大部分都压根不能看。谭思还笑话过他:“你以为人人都是我。”庄墨觉得有道理,再加之实在辣眼睛,就放弃了这个计划。
过了几个月,他突然看到大吧主在群里说,有这么这么一个作者叫天胧月,写的特别好,半个月就评论过万,开了二贴。庄墨就跑去看。他看完很兴奋,虽然天胧月的文笔还很稚嫩,有意无意要去模仿谭思,但是他塑造人物、cao纵剧情的那种灵气很吓人,庄墨敢说他遇到谭思的时候,谭思还不如这个人。当时贴吧的风向是:为诡域的主人公铺写新的剧情。写同人归写同人,不能把主人公丢了。但天胧月直接在诡域世界观下设计了新的人物,展开全新的故事线,热度和口碑居然还碾压了一众原著同人党,庄墨就觉得,天赐我也。
他直接抛弃了之前那个众星捧月的计划,起草了新的策划案。他打算把诡域世界观做大,做成两个系列,一个给谭思,一个给天胧月。两个故事线索交织,相辅相成,不断完善这个世界观,以后再有新的作者、新的人物不断地加入,弄不好那就是中国的漫威宇宙。
他赶紧联系了天胧月,在断断续续的交流中得知,天胧月还是个大三学生。他听说什么出书、签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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