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杨玉道明来意:“我代表公司来探望刘浪,我们公司非常同情刘浪的处境,公司总经理也非常关心这件事,亲自指示我,为了使刘浪尽快战胜排斥,决定向他免费提供我们公司的一种新产品。”
李燕和刘浪一听倒有点吃惊了: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怎么偏偏尽让他们碰上这种好事了﹖
杨玉让李燕拨通了厢城附院简之云主任的电话,由她直接向医生询问这种新产品是不是一种可以上市而且对抑制排斥反应有效果的新药。简之云告诉李燕确实如此,但是价格比较贵,已经超过了李燕家的承受度,因此他没有给刘浪开这种药──他显然误解了李燕的意思
第25章
第25章
又到了一年两度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间。
厢城附院所在的省卫生厅直属卫生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由省卫生厅集中代理举行,一年两次招标,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对于厢城附院这种特大型医院参加药品集中招标,只能完成医院常年大宗的、常规的经常性用药的采购,而新特类药品则不一定经过招标采购,还有医院不定期引进的大、中型医疗器械,直接由医院招标完成。为改变医疗机构目前主导药品招标现状,招标工作由独立的第三方(卫生主管部门)代理招标机构承担,也是近年的事情。然而,代理招标机构,并不熟悉医疗机构业务工作,所以具体到招标程序,基本上还是医疗机构说了算。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看起来好像是药品企业的一道大餐,其实不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正越来越成为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一道迈不过去的槛,利润空间被挤压得越来越窄。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从1999年9月开始实施以来,作为降低过高药价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政策手段,药品集中招标得到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等政府医药卫生管理部门和监察部、纠风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加以广泛推广。政策的初衷,一是希望通过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通过竞价方式解决“药价过高”问题;二是希望通过公开的招标程序,实现医院药品采购过程的“阳光化”,纠下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然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由于难以平衡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从实施开始就争议不断。2004年4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湖南、江西、浙江等地方医药行业协会的13家协会负责人,联名致函国务院主管领导,历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弊端和对药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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