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大宗的、常规的经常性用药的采购,而新特类药品则不一定经过招标采购,还有医院不定期引进的大、中型医疗器械,直接由医院招标完成。为改变医疗机构目前主导药品招标现状,招标工作由独立的第三方(卫生主管部门)代理招标机构承担,也是近年的事情。然而,代理招标机构,并不熟悉医疗机构业务工作,所以具体到招标程序,基本上还是医疗机构说了算。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看起来好像是药品企业的一道大餐,其实不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正越来越成为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一道迈不过去的槛,利润空间被挤压得越来越窄。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从1999年9月开始实施以来,作为降低过高药价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政策手段,药品集中招标得到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等政府医药卫生管理部门和监察部、纠风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加以广泛推广。政策的初衷,一是希望通过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通过竞价方式解决“药价过高”问题;二是希望通过公开的招标程序,实现医院药品采购过程的“阳光化”,纠下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然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由于难以平衡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从实施开始就争议不断。2004年4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湖南、江西、浙江等地方医药行业协会的13家协会负责人,联名致函国务院主管领导,历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弊端和对药品生产企业的不利影响,要求终止已经实施5年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据专家估计,我国药品价格构成中,生产领域仅占30﹪,批发领域占40﹪,零售领域占30﹪。目前的药品集中招标只能对批发到医疗机构之间的40﹪药品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而无法影响到从医疗机构改革到患者之间的药品价格的30﹪部份。医疗机构是我国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垄断了80﹪的药品销售。药品集中招标并没有改变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中的垄断地位,相反更加强化了其地位。药品集中招标政策的效果越来越远离它的初衷,正日益走向它的反面。
简之云作为厢城附院的院长助理、医院药械委员会成员,在历次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话语权。半个月以来,毫不夸张地说,简之云的主任办公室的门槛快踏断了,手机快打爆了。整整一周,赶不完的饭局,忙不完的应凑。当下的中国,谁都明白,明面上说得冠冕堂皇,暗里哪一样不是玄机重重、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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