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次考试也许是运气不错,语文数学是我的强项,题目难了些,但对付他们还不成问题。英语我一直感觉力不从心,但这次考试也太简单了,几乎都是做过了的题目,自然成绩好的比成绩差的也多不了几分。
现在,我们这英语老师太凶了,跟爸爸的脾气一样,要是那天把英语老师换了,那就太好了……”
吴承宇的英语老师姓王,是个三四十岁的人,以前在市一中教英语,脾气太大了,打了学生被赶到了乡中学。据说他现在还是单身,以前他是结过婚的,后来跟老婆常常吵架,便又离了。
吴承宇一直都不喜欢英语,这不仅仅是因为英语学起来枯燥无味,也跟英语老师有很大关系。王老师调到了乡中学脾气也没有改多少。正应了那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或者干脆就叫“狗改不了吃屎,”王老师还有一法宝,这法宝有着孙悟空如意金箍棒的功能,可变大变小,当然这并非王老师有着孙悟空的法力,这只是一根收录机的天线。上课时,这天线可以当教鞭,发火时,这天线又成了“刑具”,很多同学的手都被这“法宝”打过。吴承宇还很听话,还没挨过打。他知道杀一儆百的道理,也懂得不识时务是何下场。每次看到同学们“受了刑”手上青一块紫一块,他心里都隐隐作痛。他讨厌英语老师,后来,这种感情升华为讨厌英语。每次英语课,他决不讲话,这一点,作到很容易,不过他已经保守到连英语也不读的地步。因而上英语课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强打着精神不让自己睡觉。通常盯着老师不想不说不听课,是很容易打瞌睡的。不过这点吴承宇也做到了,可能是“怕屋及乌”吧,他怕英语老师就连他身上每一根筋骨加瞌睡虫也怕,因此他也不用担心自己上英语课会睡觉。
人其实不怕不出名,就怕自己不行。吴承宇在班上的知名度由一个从无人在乎的小不点立刻让人刮目相看,这速度,不是飞机一样一层一层往上爬,而是像火箭一样往上冲,看,一个个向他取经的人都来了,那热情劲,就算在南极光着身子也不会让他冻死。
吴承宇是有求必应,跟别人谈起学习方法时,他头头是道,不过,谁要细细回味一番,便觉得一点实际意义也没有。幸好,那些问的人也没有什么聪明劲,只是一个劲的点头说好,却不知道到底好在哪里。叽里呱啦的说了半天,最后还是一个字也不明白,碍于面子,也没有谁去问第二遍。这也正好符合了这些人平时学习的习惯,改用一句话便是:“多发问而不求甚解。”但一副好学的君子风度是必须有的,没有也得装。
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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