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老周笑道:那人可是××唱片公司的一个音乐制作人呀,他跟我谈了谈,觉得你很有潜力,想给你出张专辑!
什么?这次可真出乎我意料之外了。
呵,傻了吧。老周指了指我身后,说:他已经来了,你自己跟他谈谈吧。
我转过身,见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正冲着我点头。
我也冲他点了一下头。老周在后面推了我一把,示意我上前。
我过去,和他一起找了个位子,坐下来谈。
那男人长得其貌不扬的,但是一双眼睛贼亮贼亮的,看上去给人一种精明干练的感觉。
寒暄了一阵,他递给我一张名片。我看了看,果然和老周说的一样,是××唱片公司的一个音乐制作人,叫洪越。
你还是学生吧?他问我。
嗯。
其实我来这里听你的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你唱的歌有不少是你自己写的吧。
嗯。说实话,我有点紧张。于是只是嗯 嗯的。
昨天晚上,你唱的有首歌,#F调的,也是你写的吗?
是啊。我突然想起了沈华。洪越说的那歌,正是我为她而写的那首《校花》。
你有那首歌的DOME吗?有的话,明天拿给我,我带回公司里帮你推荐一下。
有。在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我和校花的爱情似乎有了一丝光明。如果我能把这次机会把握住的话,说不好真能出名啊。那时候,我和校花岂不是,岂不是……
晚上回到学校,我感到了种难以言喻的兴奋。坐在宿舍的楼道内,抱着吉他不停地唱歌。我心里真有一股冲动,想跑到校花面前,对她说:沈华,我们可以在一起了。我快出名了。
但我并没有那样做。一来,这件事情八字还没一撇。二来,我昨天才和沈华那样,今天就去找她,有点太反复的感觉。反正校花要等到过完年后才会走,我何不多等等呢?等到这件事定下来,或是,或是专辑的小样录制出来再去找校花也不迟啊。到时候,把专辑往她那儿一送,然后对她说出我心里所有的苦衷,那就万事OK了。
第二天晚上,带着自己的一部分作品(自认为比较满意的那些)去找洪越。依旧是在紫云,昨天约好的。洪越把我的歌拿走了,并让我等消息。
看着洪越把我的歌拿走,我突然有点担心起来了。其实我并不太了解他的底细,他如果是个骗子的话,那我的歌岂不是都要被他骗走了?不过,我现在确实也没有别的路可走了。为了校花,我只能选择相信这个家伙。
离开紫云,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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