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摇晃后猛然停在五楼。头顶的照明也忽明忽暗,两人注定倒霉地被困在电梯中。
季睿宇急忙按一旁的呼叫器,过了半晌,彷若从的遥远彼端传来一道模糊不清的男人声音,而那应该是警卫的男人也表明会尽快赶过来救他们。
谁知,过了三分钟、过了六分钟,连个苍蝇也没出现。
***
季睿宇看着精神已快接近崩溃边缘的初秋华,心一紧,硬是将他拉到自己怀中。
「不要……你放开……」或许是不想自己的狼狈被他看见,初秋华飞快抹掉眼上还不甚明显的泪滴,边扭着身子想挣开他的双手。
「别哭。」季睿宇柔声地安慰。
以往都只有被他扑倒在地的分,头一回真正将他拥在怀中,意外地发现他的身子没几两肉,颇有骨感,与女人的温香软玉有着天壤之别,却更能引起他内心深处的依恋。
薄弱的肩头此刻虽然垂了下去,可是他知道,当那张小脸恢复生气时,身子却挺得比任何人还要笔直;虽然那不适合男人的水汪汪大眼正被泪水淹没,可是他很清楚,当他恢复生气时,大眼里却闪着连满天星斗都比不上的光芒。
几乎淡到难以嗅出的柠檬香味从他身上缓缓传来,完全不同于他之前所交往过的女人浓烈的香水味,虽然平淡,却别有一番味道。
季睿宇从不知道,自己竟然也会这么浪漫地想着一个人的好。
「我没有哭!我只是眼睛痛,揉一揉而已,我才不会干那种丢脸的事。」哽咽着,初秋华逞强地反驳他的话。
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在他身上还真是发挥到极致。
「男人哭没什么好丢脸的,我小时候被我家的路易追着咬,最后屁股被咬了一口,我哭得唏哩哗啦的,我妈花了一根棒棒糖和一包饼干才让我不哭。」
「路耳?」哽咽的声注入一丝好奇。
「我家最恶名昭彰的角色──杂种狗路易,牠只听我老姊的话,就因为我老姊看我不顺眼,便唆使路易咬我。后来我不甘心,在路易和我老姊的碗里放了一大把辣椒粉,我老姊是辣到嘴唇都肿起来,而路易则是一连拉了好多天的肚子。」
初秋华笑了一声,却又停住,不服地说道;「那时你还是小孩子,而现在我是大人了。」
「没有人说哭是小孩子的权利,想的时候就哭,想笑的时候就笑,这应该是每一个人生来就被赋有的权利,只是因为传统观念保守,一直灌输我们男人不哭才是坚强的表现,而女人哭是天经地的事。」
「你真的不会觉得很丢脸吗?」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