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因为我的条件不是很好,我一直不是个漂亮的女孩,而且有些胖,脸上长满了青春豆。我是个丑小鸭。而汪楠是个很帅气的男孩,留着一头长到肩膀的头发,感觉很有诗意,给了我李泉的感觉,音乐诗人。我时常有着这一切是梦的感觉,上天对我太好了,让我找到他。我们整整黏在一起两个礼拜,之后,他和他奶奶回去了大陆。他曾经对我说那两个礼拜是他最开心的日子,他说,那时的我,不会对他乱发脾气,而之后,我就原形毕露了。每段感情都有一段甜蜜期,而我相信那两个礼拜就是我和他的甜蜜期。但这甜蜜期也有些太短了。当汪楠从大陆回来之后,我们生活在一起,相安无事。有一次我还跑去一家百货公司买了一对戒指,一只给他,一只给自己,我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因为那时候的我相信,他就是我一生中要找的人,他就是那个会陪我一辈子的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去了很多地方玩。可能是因为我很喜欢旅行所以我们常开着车到处跑。我们去过离旧金山不远的小赌城 – Reno,去那里赌钱顺便滑雪。汪楠是个滑雪高手,尤其是滑滑雪板,我只是一般,我对于运动没什么天分,而且也不是很喜欢。汪楠是个无所谓的人,所以每当我提起想要出去玩,他都会答应。是啊,这么好的人,我还挑什么呢?
但我的脾气越来越不好,他也很受不了。虽然汪楠是得很有耐心的男人,但是我或许是太离谱了。争吵开始变成家常便饭,冷战开始变成我们的常客,而我的眼泪他也开始见怪不怪了。一切都不一样了,那时候我对自己说,恋爱就是如此吧?和汪楠在一起好像也经习惯了,一切成为了习惯,我也成为了他的习惯。他曾经和我说过,或许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起,使他觉得我已经不珍贵了,他习惯了我的存在,所以也不珍惜了。我知道是我自己的错,我的脾气不好,人又懒散。但是我有在努力改进。我和他的个性也有些不合,我认为,我是个很积极的人,我可以把所有事情做好,但是他就是比较没原则的人,什么都无所谓。在他的心理,我似乎很强,怎么说呢,毛毛,我最好的朋友是个有钱家的独生女,她是个很好看,很可爱的女孩,但是,在生活上,她常常需要我的帮忙。在汪楠的眼里,或许我就是一个什么都做的了的人。毛毛常叫我就算会做一些事,也要装作不会,这样男人就回心疼我,她说:女人还是笨一些好。可是我没办法,不知不觉中,我就是什么都自己做,也不求别人。但是,如果现在能回到以前,如果我能在选一次,我宁愿做一个什么都不会的笨女人。
大学毕业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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