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玉器相似,但从玉的材质上看是现代的玉石,因此可以断定是赝品。而其中最值钱的玉角杯,之所以外表看上去古色古香,沁色逼真,是一些专业贩子用特殊手段制作出来的,没有一定专业水准和实践经验的人是很难发现的。
王叔叔受了骗,十分恼怒,随即找到郭老板讨说法。
对王叔叔所说的情况,店主郭老板并没有否认,但郭老板没有答应对方所提出的退货要求,因此引起了很大的纠纷。此事也惊动了当地的几家媒体,郭老板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他已经开了7年的古董店,对于瓷器懂得比较多点,而对玉器也是一个“门外汉”。他说,当初并不想把那批玉卖给王叔叔,因为当时有一个上海的买家也想要那批玉,而且也给得起价。由于当时和王叔叔关系比较好,所以就卖给了她,但在卖玉之前,他特别提醒王叔叔,自己对这些玉的年代也搞不清楚,希望他慎重考虑。
后来经过几番交涉后,郭老板提出用价值相当的另一批古玉来调换。可是意外再次发生:专家对调换后的古玉进行了鉴定,结果表明:这些东西同样是新玉,是通过化学药剂氧化表面而制造的赝品。
无奈之下,王叔叔将郭老板告到了当地的一家法院,要求被告接受退货,返还自己在古玩店购买玉器的40万元。
当地法院在受理了王叔叔的案件后,为了辨别这批玉器的真伪,专门委托*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这批东西进行了鉴定。后来该委员会作出《文物鉴定结论书》,鉴定结果为:包括玉角杯在内的共75件玉器,全部是现代玉器,不属于文物。
然而这一对王叔叔有利的证据,却在诉讼时效以及是否为原先交易的物品上,失去了效力。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叔叔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物品为古玉,但郭老板给王叔叔出具的收据上写的是玉器,由于交易物品并不确定惟一,且王叔叔没有及时进行检验,责任在原告。据此,法院驳回了王叔叔的诉讼请求。
就这样,王叔叔的40万元打了水漂。
公公对我讲这件事的时候,一直对王叔叔的遭遇吹嘘不已。
公公还特意上网查了一下,收藏玉器的有关知识,那就是:
首先,要摆正心态,不要幻想几十万能买几十件汉代的玉器,这是绝不可能的。
第二,先了解汉代玉的历史背景,究竟有多少玉能够流落市场。
第三,鉴定,从沁色上,氧化上,几个方面入手,多咨询专家,多方求证,才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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