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是。”
丢丢不服道:“伟人早说过了,儿子才会比老子高,皓崇吾儿矣。”
皓崇气晕了。
他们的讨论十分热烈,仿佛那些女孩子十拿九稳就能成为他们的另一半。我笑了,木乾笑了,宿舍外面的马路也龇开大牙地笑了。过了几天,照片冲洗出来,大家又一块儿细细地品评了一道,便收了下文。
我与可儿却没有中断。我们有很多的共同点,都喜欢舞文弄墨,都爱看电影,都爱读小说。我们很快成为推心置腹的好朋友。
然而,我必须承认,我的动机是不纯的,我只是隐约地觉得既然她一开始就被我所吸引,理应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成为我的女友。况且我已经锁定了她而放弃了马苏南。
她的话在和我熟悉后渐渐增多,有时候是成筐的豆子往我的头上倒,铺天盖地的,但一颗也没有留下。事情的进展超出我的预料,如履行程序一样,我们尚未表白但也心照不宣。我们的轶事已经通过一些小喇叭向我的周遭广为传播。版本众多,其中的一个是:我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把她从校园里领到校外的小旅馆,并借此完成了从男生到男人的飞跃。
我无法追查这些谎言的出处,事实上,我和她仅仅是去看过三场电影,喝过两回茶,上过一次自习。实质性的工作?抱歉,无法如你所愿,几乎没有进展。其实她一点儿也不难看,身上该鼓的地方一律饱满,肤色白里透红,眼睛不大,可笑起来弯弯的,如新月一般迷人,脸如刚摘下来的苹果,又粉又亮,透着新鲜的芬芳。我对她假模假样保持若即若离,这也算是失恋后修炼提高的结果,她对我的热情反而一路飙升,她好像一开始就喜欢我了。是这样吗?
这算不算是新的爱情来临?
柏格森在《笑》里有这样一段话: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着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
32
话分两头。我与可儿的感情不愠不火地发展着,可F君与桃夭夭似乎发展太快,有些走火入魔了。
这个,从他今天回到宿舍的言语可以感觉到。F君告诉我们,桃夭夭嫌他体质差,所以他决定练气功。
肥典乍一听就叫起来:“气功??!你没发烧吧。”
皓崇对F说:“可以跑步,可以踢球,可以健美,可以游泳,为什么要选气功呢?”
F君很玄秘地说:“佛云,‘不可说不可说。’”
丢丢盯着F,冒出一句顺口溜:“气功气功,越练越疯。”
所以,每天早晨,宿舍里又多出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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