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女孩子一块儿叫出来才有面子——这成为大家的共识。
我想:干脆借着这个机会和可儿进一步增进感情。所以在一个周末,我邀请可儿出来玩,她欣然同意。我们下午去逛了一下商铺林立衣衫集中的几条街道,再到一个茶室喝茶。她一直都保持高昂的热情,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我想该做点儿什么,就说:“晚饭一块儿吃吧,吃完再约几个朋友一起出来玩?”
她点头的愿望比我留下她的欲望还要多一些,这很明显。
所以,我就跑到一边的公用电话亭打电话。
“喂,F,赶紧出来,你对外边熟,教教我。”
“喂,肥典,赶快过来,你主意多,辅导辅导。”
不一会儿,一胖一瘦的哥俩就出现在我和可儿的视线里,我们一起去吃饭。借上厕所的机会,F君附着我的耳朵说:“待会儿去喝酒。大家都醉了,就有机会了。”
我不解,问:“什么啊?”
他拉上裤子拉链,戳戳我:“笨,怎么这么不开窍,借酒发挥啊。”
我好像明白了,一股热流涌向脑门,便说道:“那好,不过我没有经验,你要帮我。”
F君说:“嗨,这你就放心了,咱两个人的交情,还用说吗!”
我们又回到席上,肥典正对可儿天南海北地吹呢,可儿见我们过来,就对F君说:“不如把桃夭夭一块儿叫上吧。”
肥典连连摇手,说:“要不得要不得,除非帮我也叫一个,不然你们两对,我一个灯泡,亮死啦!”
可儿嗔怪地捶了他一下。
F君果然把桃夭夭叫来了,在肥典的强烈呼吁下,她还叫着一个女性好友一起过来。
饭毕,F君提议去一个叫“兰桂坊”的酒吧,我们当然全力拥护,可儿她们也没有说什么。
我记不清那天走进酒吧的情形,意识和那天的环境一样迷乱。好像灯光特别炫目,音乐声大得让我们相互之间的交谈也必须头挨头,嘴咬着耳朵。异性和同性赤条条的胳膊大腿在忽明忽暗的光影里显得野性原始而充满危险。我不时地看看可儿,她眉头微皱,似有不悦。
F君点了一打啤酒。肥典又开始发挥他主持的特长了,提议:“喂,兄弟几个,我们来玩游戏怎么样?”
我问他怎么个玩法,他说:“十点半!”
具体怎么玩到今天我还是没弄清,反正这个高级的游戏目的就是教人们如何更快的消费酒水的。所以,不一会儿,一打啤酒就装进大家的胃里了。也怪,那天最不爱赌的我居然输得很少,可儿则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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