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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路上聊天时,楚念眉还以为“人在天涯”是个普普通通的大男生,顶多像时下偶像剧中的男生,长得稍微有点帅而已,哪里想得到他居然是这样夸张的俊帅,害她的心乱跳个不停,甚至后悔为什么不是自己先在网路上认识他的。
这么帅的男人,光是看着就已经觉得人生无比美好了。
好羡慕叶未央、好嫉妒叶未央,明明有这么好的男人却还对他凶巴巴的,真是不惜福!
不用看楚念眉的眼神,叶未央也知道她在想什么。叶未央摇摇头,这些被齐霁的外表蒙蔽了眼睛的人,怎么会知道她的苦楚?
面对一个只记得网路、只愿意生活在虚拟世界中的家伙,她到底该拿他怎么办?
拎着两瓶酒和一袋排骨,叶未央脸色臭臭地回到家。
齐霁虽然很想和她说话,但是一看到她那种“生人勿近”的凶猛眼神,最后还是乖乖地缩到沙发里看电视。
叶未央愤恨地清洗着排骨。她真是个贱骨头,只要那家伙一说什么,自己就乖乖买给他,这样下去还得了?
如果明天他要名牌衣服、名牌皮鞋或名牌饰品,还要到豪华大饭店吃烛光晚餐怎么办?
搞不好这家伙是专门吃软饭的,以前也用过这招拐骗女孩子吧?所谓的契约金说不定也是张空头支票唬人用的!
他一定把上一个雇主吃穷了,无路可走才来找她这个穷光蛋的。
坏家伙!
凭什么擅自闯入她的生活,又擅自为她决定事情啊?叶未央气恼地咬着嘴唇。齐霁在她这里再住一段时间,她铁定要减寿十年。
这个家伙挑剔得要死,本来说两人在外面胡乱凑合一餐就是了,他却坚持要吃她亲手煮的东西。
他以为她的厨艺有多好吗?可恶!
一个多小时之后,香喷喷的红烧排骨被端到客厅的茶几上。
由于地方小,客厅只能同时充当餐厅,而心情不好的叶未央也只做了这么一道菜。
“哇,好香!好好吃的样子!”已经饿得饥肠辊辘的齐霁立刻跑了过来,用鼻子使劲嗅着。
“去洗手。”叶未央打了他一下。
“好。”像只听话的大型犬,齐霁乖乖跑去洗手又迅速跑回来,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随即大叫着跳起来,“哇,好烫!”
看他一副耍宝的样子,叶未央嘴角一撇,忍俊不住。
唉,对着他总是很难真的生气!
“真的好好吃。”齐霁吃得津津有味。
看他吃成那副模样,叶未央也忍不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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