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不关他的事。但出于安全的考虑,霍克继续向前走,直到看不见那三个人。然后他叫了一辆出租车。尽管他藏起来备用的下一辆车离这儿只有五分钟路程,但这种时候,坐车比走路更保险一些。
他坐进车里,用后视镜观察后面路上的情形,想着那个拿球棍的人,这并不完全因为他不相信这是一个巧合。
道理很简单,他对他们感觉不好。
霍克放置他另一辆车的停车场,位于一座繁华的商场的下面。他选择那儿是因为,在那座砖制建筑楼里工作的大多数人,在他们外出旅行时,都将他们的车停在那里,没人会奇怪一辆按月付了车位费的汽车会在那儿一停好几个星期。
这是他在过去六个月中启用的第三个备用点,没有什么文字材料会显示他与这个车位有关。
他在沦为逃犯后很快弄到的伪造证件,有效地帮助他躲过杀手们的追踪。只要杀手们不知道他在何处,是台北还是塔希提,他就能躲藏很长一段时间。
他真希望艾芙瑞太太没何打那个电话。
霍克手里紧握着手枪辆,慢慢走过灯光黯淡的停车场,避开那些低垂的钢梁的均匀公布的水泥柱。此刻,停车场里停满了汽车,但在霍克停车处有一块空地,一个男人正埋着头在一辆紧挨着霍克汽车的蓝色切诺基吉普的车罩下忙着什么。
为了不惊动那个人,霍克轻轻地把手里的包放到地上,从皮套里抽出枪贴在大腿旁。当那个人抬起头来,好像是第一次注意到他的存在时,霍克离他五码远。
“酶!”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激动,但霍克没有理会他话语的字面意义,而是细心体金地的潜台词,以及话中是否有破绽。
他的穿着打扮的确像一个在这里工作的人——细条于西服搭在吉普车敞开的车窗上,衬衫袖子换到了肘部,领带斜着,一头学生式短发被弄得乱糟糟的,他的表情一半是懊恼,一半是见有人来的解脱神色。如果他把双手从汽车引擎里拿出来,霍克很可能会相信他是一个遇到汽车麻烦的人。
霍克站住了,枪仍贴在大腿后,盯着那个人继续说下去。
“我不知道你是否懂得修车?”
“略知一二。
“那么你愿意帮我看看吗,我才开了二十英尺它就停下了。”他把目光从霍克身上转向车罩,“这车在这儿停了将近一个月,很可能有什么地方坏了,但我不知道,我的秘书忘了通知汽修厂。笨姑娘,她总是……”
他的手从引擎里拿了出来,却突然转身,一支自动手枪对准霍克两秒钟前还站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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