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也有好处,至少看上去舒舒服服,永远不会叫人吓一跳。
但是今天,她迟疑了。
明明放着许多要事待办,余芒却决定出去为衣橱添一点颜色。
不敢大胆尝试色彩也是她一贯的弱点,难道今日可以扭转局势?
她推门进一间时装店,售货员一迎出来就知道她是谁,但只是十分含蓄地微笑。
余芒见到架子上挂着一件鲜橘红色钟型大衣,身不由己伸手过去,店员立刻服侍她
试穿,并即时赞日:“皮肤白穿这个最好看。”
“配什么衣裳?”
“大胆些,衬玫瑰紫衣裙,斯文些,我们有套乳白的百捂裙。”
不知恁地,余芒一听,心中无比欢喜,她在店中竟消磨了个多小时,与那知情识趣,
玲珑剔透的店员研究起色彩来,情不自禁选购一大堆时装。
余芒只余一点点保留,她问那大会做生意的店员,“这些衣服明年大抵是不能穿了
吧?”
那女孩子失笑,“明年,谁关心明年,我们活在今天。”
真的,余芒说,“全部包起来。”
手提无线电话嘟嘟地响,工作人员怀疑导演失踪。
店员乖巧地说:“余小姐,我帮你送到府上去。”
“此刻我穿这一套。”余芒指一指最先挑的深玫瑰紫衣裳。
走到街上,她觉得最自然不过,蓝白灰固然十分清雅,颜色世界却最能调剂枯燥心
情。
天性疯不起来的文艺工作者生活最最沉闷。
余芒虽无惊人智慧,却有过人理智。
她站在马路上等计程车,有一辆白色跑车正停着等人。
余芒一呆,这辆车是谁的,恁地眼熟,在什么地方见过?
五十年代圆头圆脑老牌精选式样,在爱车人士眼中,自有不可抗拒的魅力。
余芒本身不开车,拍戏时多数租用十四座位面包车,她对名车亦不感兴趣。
但是这部车子例外,她对它有极大的不知名亲切感。它到底是谁的车子?余芒皱起
眉头细想。
她踏前一步想看清楚号码。
司机是一个年轻人,抬起头来,忽然看到车窗前惊鸿一瞥的玫瑰紫。
他情不自禁,黯然轻呼:“露斯马利!”
余芒已经听见,看着他,狐疑地问:“我认识你吗?”
那年轻人看清楚余芒的脸,呆半晌,“对不起,我认错人。”
“我名字的确叫露斯马利。”
年轻人歉意地微竿,“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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