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了。
“你在忙什么?”他问我。
“码字。”我言简意赅。
“新篇?”那个家伙永远不肯吃亏,立马两个字加个标点回给我。
我笑了,不和他一般见识,“写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故事。”说了和没说一样,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有无数种发展的可能。
他果然心痒难熬,“多透露点……比如说,书名或主人公的名字什么的。”
“嘿嘿,”我打着阴险的笑脸,“我不会让你有机会找到我的。”
开玩笑,现在信息这么发达,随便透露一点信息,都很容易让他找到纸书,随即顺藤摸瓜找到出版社和作者本人……我叶连波,像那么傻的人吗?
他郁闷,“小气小气小气小气小气小气!”
我哈哈大笑,“亲爱的,”故意肉麻兮兮的叫他,“我原谅你的打字速度慢和词语匮乏……尽管复制粘贴吧,我没异议!”
他气的晕倒,过了好半天才气若游丝地发来一句,“我开会,晚上见!”
我开心地看着他下线。嗳,这个家伙,每次总是以“会”遁,不知到何年何月才能将嘴皮子和手指头磨练得堪与我痛快地舌战笔伐。
可怜的颜公子……我没骗他,新篇便叫纤纤执素,写的是“纤纤”、“素素”两个女子和一个名叫“文若星”的男人之间的故事。
她们是自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容貌,身段,性情,举止均有几分相像。
他是个才气横溢的摄影师,与她们先后邂逅在少年和青年。
……
真相大白的一刻,她们没有假惺惺地相让、祝福对方,也没有上演二女争夫的滥俗桥段。只是微笑着拒绝了他……两个人同时。
我知道这个结局可能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但还是坚持写了出来。
爱情与友情……一定要舍弃后者吗?
也许我太理智,又或许是我还未曾经历过真正的爱情,所以不愿相信友情在爱情面前会那么的苍白,直至不堪一击。
灵感来的时候,我的写作速度是惊人的。
一天万余字,有时还打不住。
二十余万字的长篇,两周多便可完成初稿,再一周做完修订,自此后不再去碰它。
项姐有时嫌个别章节不够细致,或者结局不符合大众口味,要我再雕琢修改,总是被我断然拒绝。
每个人的习惯不同吧。
我知道有的作者每天必写,养成了很好的写作习惯,生活和工作都很规律。
我不行。喜欢玩的时候疯玩,想写的时候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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