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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某天下午自名店街附近路过,看到有个拉风至极的红色跑车中,某个帅哥抓狂到疯癫的话,别稀奇哟,那正是我的杰作呵。
如果你不曾为了爱人委屈自己,那么就不叫真正爱过。
但……前提是不要丧失自我。
似曾相识的一句话对吗?
呵,不奇怪,有个叫叶连波的畅销小说作家在《海的家事》一书中写过。
我曾以为我是世间独一无二的……虽然不是很美也不温柔,更谈不上聪明睿智或精明强干,至少是独一无二的叶连波,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耳边犹记我对项姐所发豪语,“叶连波三字,便抵得过所有!”
那时的我,只是刚从校门出来的穷学生,尚处在倚仗老母解决食宿的“米虫”阶段。仍坚持着自己的文字梦,不肯接那些人物自传或小报娱乐版等的滥俗邀稿,“我要有自己的品味和风格!”正是这句话引起了项姐的注意,才伸手将我一把自新人堆里捞出来。我感激涕零,但在第一部书临出版时与她犟了起来,坚持不肯改笔名。
所有的人瞠目结舌,看着我斗胆在老虎头上拔毛。
我也曾以为她会把我骂回来,或者干脆取消还未签订的合约。
没成想……项姐居然答允了,大跌包括我在内所有人的眼镜。
“你……真像年轻时的我呢!”后来她对我说。
我点头,自动理解成,“不必谢我,我原谅你……就如同原谅年少时莽撞的我自己。”
说出来?
不,那怎么行,她会真的怒了的。
看到这里,你会说,好有性格的叶连波对不对?
我想我终于辩驳清了,不是我恃才傲物,更不是恃宠而骄,只是与生俱来的固执而已。
我苦笑着,回忆着曾经的我自己。
曾几何时,我心爱的烹茶吟诗,插花弈棋或者种种稀奇古怪的趣事变成了参观拍照,出席酒会或开幕礼等等无聊而冗长的“任务”。
对,任务,非他强加给我而是我自己的加压。
生活在截然不同两个天地里的人必须互相迁就对方,既然他做起来比较难,只有我多努努力。
但努力的结果是……我把自己弄丢了。
你笑了,“我”不是叶连波吗?
不,我不是。
或者说,不再是了。
有一天我终于忍受不了宴会的无趣,偷偷溜了出来。
不防有人跟着蹑上来,“连波,想去哪儿混?”
一副黑道口吻,却是再熟悉不过的语调。秋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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