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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凡关了机,揉了揉眼睛,他是真的很累了。走到床前,一脚把拖鞋甩掉,倒在床上,不一会儿便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这日,由于老板家里临时出了点事,暂时停业。叶凡便无聊地走在街道上,看来来往往的人群车辆。现在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叶凡叹了口气,心中不自觉间产生了股辛酸之情。有些东西是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虽然他一直在努力的忘记,比如自己曾经辉煌的过去。他清楚地知道那些都已经是历史了,但人都会沉湎于过去,叶凡也不例外。也许从某些方面来说叶凡比任何人都怀旧,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
不知不觉,叶凡来到了一所中学,远远地,一群少年正在足球场上奔跑着,一个足球在人群间穿梭着。叶凡的身子不由地向足球场上走了过去,眼神中带着迷醉兴奋神往之色。
“请问先生找人吗?”一个穿着制服的保安走了过来,拦住叶凡礼貌地问道。
叶凡一惊,从痴迷中醒了过来,无奈地摇了摇头,不好意思地说道:“没没没事……”说着狼狈地逃离了这里。
“我还是无法忘却它啊。”叶凡叹了口气,恨恨地捶了一下腿,愤恨地道:“都是你,你要是好好的,我叶凡能变成现在这样吗?”
叶凡再次摇了摇头。“说这些有什么用呢?还是回去写点东西吧。”只有在写作中才能让他忘记心灵上的创伤,这也大概是他为什么当初离开时只带走自己的手提电脑的真正原因吧。
半年来,叶凡一直在逃避着自己的感情。每天,他都在用高强度的劳动和写作来麻醉自己的神经。但这样他就能解决问题就能让他忘记过去就能快乐吗?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这样行的,他相信时间是世上最好的疗伤圣药,但此时,他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的厉害。为什么刚才自己的心会痛呢?叶凡痛苦地笑了一下,平滑的脸皮褶皱了起来,很是难看。
离开昆明时,他就痛下决心,要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他连自己一向似为宝贝的国家队十号球服都没有带,那是他高中时队友在他十五岁生日时凑钱给他卖的,他是多么希望有一天能够穿上它啊,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成为泡影。他已经连想都不敢去想。这半年来他连体育用品器材店都没敢光临过,而体育新闻更是让他避之如蛇羯,要知道在以前这些可都是他的最爱啊。
叶凡又一次叹了口气,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这一切早已经被他给忘记了。但就在此时,他才真正地知道,他什么也没有忘记,反而比任何时刻都要向往都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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