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在身边,我百忙中边治病边还得照顾你心情,那还不累坏我。”
这是事实。
利佳上劝她:“未来一年会是很可怕的一段日子,你避开一点也是好的,有我在这里也已经足够,她治病过程难免吃苦,心情烦躁无好言语,彼此得罪反而不美,你回去考大学试吧。”
蔷色只得走开。
一下飞机,迎接她的是苦风凄雨。
她放下行李,跑到图书馆去找吕德提不获。
得到消息是吕家已搬往伦敦。
她本想借他的肩膀靠着好好哭一场。
可惜赊借一向不易。
蔷色失望凄苦到绝点,独自走向公园,一边走一边大声哭,反正不会有人听见,即使有,管它呢。
半晌,有人与她迎面而过,那人已经走过了头,忽然之间,又打回头,叫住她。
“嗨你,”他说:“为什么哭,可以帮忙吗?”
蔷色睁大泪眼,答陌生人曰:“家母重病。”
“啊,怪不得,你愿意聊一聊吗?”
蔷色点头。
那年轻人挑一张长凳,清一清落叶,“坐吧。”
他同她说的是粤语。
蔷色看清楚了他,他是一个华人学生,身上穿的黑色医学院制服袍尚未除下。
“你叫什么名字?”
他笑嘻嘻答:“叫我耳朵,因为,我有一双好耳朵。”
蔷色苦笑。
“你呢,你是谁?”
“你给我一个名字吧。”
“叫你花不语。”
“什么意思?”
“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已随千秋过。”
蔷色约莫知道他在吟诗,她那古文诗词根基极差,完全搭不上嘴,惭愧之至。
“令堂如何?”
蔷色又呜呜地哭起来。
那叫耳朵的年轻人软口气,“家母在三年前去世,我至今不敢一人站在空旷地方,我悲苦地思念亡母,并且觉得天下至大惨事,足知道余生都要做一个孤儿。”
他说得那样真挚动人,蔷色用手帕掩着脸哭得更厉害,不消一会儿,自觉整张脸肿了起来。
太阳落得早,寒气袭人。
“公园快关门,我送你回宿舍,如何?”
蔷色点点头。
“哪个学院?”
“我是高中生。”
“啊,那更应快快回去。”
“耳朵—;—;”
“什么事?”
“谢谢你。”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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