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其他孩子早熟,也许我天生就是没人宠的命。反正我一手一个,上窜下跳,累死累活的将两个“弟弟”拉扯成人。泉还好。总是惹人喜欢的听话,乖巧。至少不会给我惹麻烦。而烈就不一样了。我甚至怀疑他是故意不让我好过,每天大祸小祸不断的闯。身上的伤从我见他就从没断过。可还每天一副生龙活虎,凶狠要咬人的模样。“哥哥”两字,我从没从他口里听到过,总是轩轩的叫个不停,好象我真是他贴身仆人似的。久而久之,也就惯了。
那之间,我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吃穿不愁,走到哪里都有人叫一声轩哥,或者轩少爷。我跟着他们两个小孩学文学武,空手道八段还顺利考进医大。
问我为什么要念医?说出来有些可笑。就是不想再看那两个孩子每天鼻青脸肿,伤筋动骨。烈自不必说,就算别人不找他麻烦,他一天不动手就浑身发痒,标准的惟恐天下不乱。受伤对他来说跟吃饭没多大区别。泉虽说一直没有接触家族事务,日常的防身训练也免不了磕磕碰碰。当时看着,是真的心疼啊。
于是就去念医了。想着将来万一有个什么,也许还能救他们一命。另外,也是想逃开吧。那个血腥气重的“家”。拖她的福,我进医大看尸体解剖都面不改色,还跟教授认真的讨论内脏的颜色,最后愣把那老头在停尸间里困了五个小时,出去还是因为他晕倒了。据说是因为贫血,但一直流传着另一种说法,就是说是因为拿起肠子往他手上绕他受不了这个刺激。
开玩笑!我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绕死人的肠子。我只是是接过他的刀,说:“教授,这样分尸太费事。打断骨头连着筋。分尸守则只要三个字:快、准、狠!”然后我就稍微给他示范了下。
我承认是跟路边摊卖猪肉的有点象,“碰碰”猛剁好象有点血肉横飞的感觉。其实根本是按着纹理来的,否则骨头哪碎的那么容易。然后再抬头,他就倒了。
还教授呢,连个混混都不如。
所以说,这年头混黑道,没胆子不够狠千万别来。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啧,没事想这些干吗。
我站起身先去洗了个澡。弄干净身子后出来泉还睡。
一边擦头发,我忍不住蹲在泉身边,看他的睡脸,安然宁静。这小子,连睡觉都牵着嘴角。幸福的让人羡慕啊。
八成是梦到女朋友了。
那女孩子我见过。泉大学的同学。好了几年了。漂亮文静,知书达理,是个配的上泉的好女孩。
随手撸了下他掉在额头上的头发。好好一男孩子,留什么长头发。不过不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