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爱他的时候,我是希望你能放下这十九年的记忆,所以才给你出了这么好的主意。让你将往事当成节目做出来,我是在给你机会嗳!你不但不领情,还怪我?真是太伤我的心了。”
瞧他那委屈样,要是认识他的时间短一点,赫赫还真给他蒙骗过去了。最让她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连林琼都会恰巧收听到这档节目,所有的一切巧得就像有人事先安排好了似的。
“凌雨!”有些话压在她的心头很久了,她一直想问而没胆问。今晚已经如此特别了,不介意再多点特别的佐料,“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从认识他开始,凌雨始终在用他的方式照顾她,对她好。她不是瞎子,她能感觉得出来。老实说,她不相信男女之间有纯正而极端的友情。这种友情往往走到最后,有一方会变质。他呢?对她,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喜欢你呗!”他答得爽快,“我们俩可以轻而易举地了解对方的心思,剔除性别和成长环境等因素,我们的个性实在是太像了。对你好,看到你幸福,其实就等于我自己得到幸福。”
他无意识地摆弄着自己的手机,打开、关上,关上、再打开,一遍又一遍。“赫赫,你知道吗?两个人可以很轻易地了解对方,懂得对方的心思,甚至可以轻而易举做到心灵相通,却不一定能爱上对方。你所爱的,往往正是和你的个性有着极大反差的另一个人。只有这样的两个人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圆,平平顺顺地走完这一生。”
他们俩在一起的感觉太过美好,没有争吵,没有芒刺,甚至无需语言,只要一朵小小的微笑就能明白对方心中最深层的意思,这样的好,好到他都不忍心破坏这微妙的平衡。
“高中的时候,在你最喜欢梅宜鉴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你。看见你,就像看见镜子中的我自己。你能理解我的情绪、理想、热情和抱负,你将最真实的‘凌雨’放在我的眼前,让我细细打量。
“我于是明白,咱们俩都是左脚的那只鞋,需要一只属于右脚的鞋才能配成一对。两只左脚穿的鞋,配不成一对。所以,我放弃了,甘心做你的朋友,做完美的搭档。现在……现在状态下的我们才是最适合的一对。做朋友,做伙伴,做同事,远比做情人要完美。”
这些话以前他从来没有告诉过赫赫,不知道从何说起,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说出口。可是今晚是个特别的日子,特别到大家全都敞开心扉。不把对方说到心醉,统统不归。
“后来,当我的心不再对你起涟漪的时候,我更加看清了自己。可以说,在你身上,我看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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