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生活。
我想到了我的童年,十六年的底层生活让我体验到了社会意义上的真正贫穷。它们泯灭了我的物质欲望。
七年的漂泊生涯,我流浪了无数个大大小小荒芜的城市,没有一个地方能真正地留下我,也没有一个地方让我有家的感觉或是体会到一丝温暖。相反,那尘世的乡土味道已深深地印入我的骨髓。七年的时间里,我回过的仅仅几次家也是在焦躁中度过的,那种文化意识里的落后让我痛愤而汗颜。
关于那些记忆的残片,以及理想主义的彻底,我不会再用过多的词语去形容,因为一切都印在了岁月的尘埃中。我也知道,流浪在今天人们的眼中已不再是一个浪漫的词语,它变得消极而招人鄙视。可是,我是需要一种流浪的状态的,那是我的生活及性格的本色。一种纯粹的自由状态。
犹如我在给人当裸体模特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张开自己的身体一样。
5
在电影镜头中,一双红鞋子在空中飞舞。“我”大声叫喊,我的红鞋子找到了,并紧紧地抓住了它,欣喜若狂。
那辆载满金属的货车从“我”身旁开过的前一秒钟,“我”还在对着烂漫的天空学着艾伦·金斯堡的样子嚎叫,还在学着雷蒙斯般撕毁了欲望,“我”的手里还紧紧地握着三个空空的啤酒瓶。
我微笑着说,好,开始拍吧。然而,“我”碎了。
那双红鞋子散乱在马路两旁的草地里,一边一只成八字形摆开。
那些碎裂的玻璃碎沫在天空中飞舞,“我”的身体成了零散的污垢印染在飘满梧桐叶的水泥路上。路上依然车来车往。那是什么地方?瞬间“我”在“我”的左手上用玻璃碎片重重地刻下两个字:天堂。红色的天堂。
后来有人一直沿着那条马路走,光着的脚丫在碎石子上体验着童年的快乐。可是“我”看不到了……
瞬间,我想起三岁的时候就独自一人在溪边拼命地向远方扔着石头,夏天来了的时候在大片大片的野树林里捉知了,在山上放羊及陪着父亲在房屋后园的陡坡上给牛割草……我总是对着清江边的船儿呼喊,我要去远方。
我的家人并不知道我去了哪里,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家人。自从十六岁离开那个贫穷的小山村,再也没有回去过。我的家人早把我当去南方打工的失踪者埋葬了,只是我的心脏依然跳跃在另一个世界。
有一次夜里三点,我手里依然提着三个空空的啤酒瓶紧紧地抱着自己说,我爱你,我再也不相信女人了。我说其实两个男人也同样可以得到慰藉。
后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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