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侵占背信案。
这个案子的根本原因,是萧孟能抛弃了四十年同甘共苦的发妻朱婉坚,李敖仗
义执言而触怒了萧孟能和他的姘妇王剑芬。
李敖是萧孟能夫妇一起在《文星》共事多年的见证人,亲眼看到朱婉坚帮萧孟
能赚了这些财产,如今这样被扫地出门,他不能沉默:萧孟能要离婚可以,但朱婉
坚已年近六旬,生计堪虞,萧孟能至少该把夫妻一起赚的钱分朱婉坚一半,不该把
十五户房产和房租、汽车、电话、押金、家具、用品、债权等等都过在别的女人名
下,不该不但不分给朱婉坚,反倒用朱婉坚名义欠债欠税,最后致使她不能出境谋
生。
李敖出面为朱婉坚打抱不平,萧孟能又气又恨,他居然受姘妇挑唆,利用李敖
帮他料理水晶大厦一事做切人点,诬陷李敖侵占。
文星结束后不久,萧孟能即赴智利定居,离台前他要李敖代他处理水晶大厦的
善后之事,并委托他处理在天母购买的取名为“静庐”的房产,另把他花园新城家
中的字画、书籍、古董及家具等移转李敖以抵偿对其所欠之债务。李敖按约履行权
利。
两年后,萧孟能回到台湾找到胡茵梦,说李敖私吞了他的古董和家具,拍卖了
他的水晶大厦的房产,并把“静庐”过户到胡茵梦的名下,他被李敖欺骗了,将控
告李敖。
萧孟能以李敖亲手抄写的财产清单复印件状告李敖,一开始,台北地方法院陈
联欢法官判李敖无罪,但到了“高等法院”后,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法官却玩
法弄权,并唆使胡茵梦做伪证,致使李敖“罪名”成立。
萧孟能首先是在“静庐”房产上佯告胡茵梦,因为演艺人员都怕事,息事宁人
的多,据理力争的少。
在萧孟能和王剑芬的威逼诱骗下,胡茵梦偷偷把“静庐”的房产过户给了萧孟
能。李敖说,胡茵梦完全忘了,这件事全权处理权在她丈夫手里,而不是在别人手
里,她这样做不但越权,而且犯法。
后来萧孟能不告胡茵梦了,和胡茵梦变成“好友”,因为萧孟能要告李敖才是
目的,萧孟能跑到胡茵梦那里讲李敖的坏话,胡茵梦居然助纣为虐,致使李敖伤感
万分。
李敖说,胡茵梦如果深明大义,应该说:“萧先生,你跟李敖认识十九年,我
认识李敖一年,你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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