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脚下,随便糟蹋?疼老婆也要有个度啊,天天闹离婚人不笑狗都吠了,做男人嘛,还是要有家庭地位,让老婆崇拜爱慕,让她像只小绵羊似的,温顺乖巧地黏着他......这才叫男人本色!
等等......某人在拍大腿时悟到了一个超级重点——他没老婆!
那是他前妻!苍了个天啊,纸上谈兵......文警官泪流满面。
临近五点,叁个女同志终于回来了。文灏听到楼下的动作,便立马躺到床上去,盖上被子。等林知音上来,他还假装咳了几声。
“怎么了?盖那么厚的被子不热吗?”她问。
因为他今天空虚寂寞冷,要找点存在感。他虚弱地回:“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我看看。”知音掀开被子探他额头,“正常啊。头痛吗?”
那头病娇眨眨眼,英俊的眉眼对上她的,一本正经地说:“可能你亲我一下,我就好了。”
“切——”她很不屑,“你刚咳嗽了还叫我亲你?起来,再晚儿没点心吃了!”
“我不要吃点心,我要你亲。”他顽抗挣扎。
林知音低声数落他,“你一个男人老狗干嘛呢?一天天娘们儿似的,什么玩意?”
话音刚落,床垫响起“突”的一声,她眼睛都瞪直了,“都说叫你慢点起!说多少遍了,注意伤口!”
鲤鱼打挺的男人酷酷地挑挑眉,以表帅气,说话也“硬气”得很,“我好了。不用担心,我是一个强壮的男人,这事你不最清楚?”
小旗袍少妇“啪”的打他光着的大腿一巴掌,嗔了声“变态”便走开了。
变态?文灏咬牙切齿的。真是硬也不行,软也不行,他该怎么收服这个小狐狸精?
距离林知音穿小旗袍过去一个星期的时候,她带林子佩回了自己的小房子。原因?他好得七七八八了,不用人近身伺候了。
再者,她住太长时间了也不好,毕竟,她是前妻。
回来的那天,文灏出奇地没有磨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她那天说他“娘们儿”,他在意了。总之他后面不闹了,她没空管他的时候,他便自己拿本书在看,安静到不得了。
至于复婚那档事,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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