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他看着隋风光着膀子坐在那里,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不禁想笑。
“这么疼,为什么还要纹?”
“这、这是信仰。”隋风龇牙咧嘴地说。
“什么信仰?”
“爱与自由。”
那年头,搞地下乐队的总喜欢用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来鼓舞自己,也鼓舞别人。但白晚相信隋风是真心的,他看似沉稳老练,实际上却是一个非常敏感多情的人,在他的生命中,爱与自由,缺一不可。
雄鹰在隋风的手臂上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它的眼睛,如蓝宝石般夺目灿烂,翅膀非常华丽,青红两色,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仿佛下一秒就要飞起来。
隋风对白晚说:“你摸摸?”
白晚试探性地将手放在鹰的眼睛上,盖住了那耀眼的目光,然后指尖顺着温暖的肌肤一路向下,划到隋风的手腕,那是雄鹰翅尾的位置。
隋风一时冲动,手腕一翻,握住了他的手。
俩人都愣住了。
良久,隋风结结巴巴地说:“要不,你也去纹一个吧?”
白晚笑了笑,挣开他:“我怕疼。”
他是真的怕疼,所以他完全不明白自己后来发什么神经,竟真的跑到刺青店去。老板问他想纹什么,他说:“一只蜗牛吧。很小很小的那种。”
老板还从未听说有人要纹蜗牛的,边打量他边奇道:“纹在哪里?”
白晚想了想说:“胸口吧。”
“纹胸口很疼的,你能忍吗?”
隋风那么大的纹身都忍了,自己难道还忍不了?!
于是白晚点头。
结果因为太疼,一只很小的蜗牛,他纹了近一个月。这个位置很隐蔽,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连隋风也没有告诉,自己胸口有一只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