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有没有问过,他有对象了吗?”
“他未婚。”
“......”傻孩子,未婚可不等于没对象,这里又不是荷兰,杨初心里想着,虽略觉无语,又懒得跟黄文轩深掰这两者之间的诧异,略过不提,只说道:“会不会是个中年大叔?”
“简历上面有年龄,只比我大七岁。”
“额,年下。”杨初如是想,又问道:“长得怎么样?”
“挺英俊的。”
杨初觉得自己纯粹是在找不痛快。
只听黄文轩又补充道:“其实看人不能只看外表,深层次的东西才更重要。”
“咦,把《弗洛格和小猪》作为睡前读物的人,我好担心你们聊天时候他发的那些汉字你能不能认全了,竟然能看出人家有内涵。”
“我对人的判断还是很准的,就像当初我觉得你可以信任,现在我们不是很好的朋友吗?”
“求别提了。”
这是杨初最不忍直视的一段往事,当初在荷甲,黄文轩那个赛季运气不太好,接连伤了几次,杨初作为队医,治疗恢复期跟他接触的比较多,两三个月相处下来,日久生情,竟然看上了他,杨初是个直肠子,某一天就把黄文轩堵在了更衣室,直接对他表白了,黄文轩思考了一分钟后,特别淡定的告诉她,他不喜欢女人。杨初郁闷的简直想去撞墙,质问黄文轩那你平时撩我干嘛,结果黄文轩说,因为我把你当同类,所以平时顾忌就少了点,真没想着要撩你,是你自己想多了。
“对了,有个词的意思我一直不太明白。”
“嗯?”想起那些狗血的往事,杨初心情非常不美丽,有气无力的哼了一声。
“蓬山路远,他的QQ签名。”
杨初倒吸了一口气,“咦,果然内涵,这几个字似乎是化自李商隐的诗,待我去查一下啊。”输入几个关键字后,她很快就找到了嵌有蓬山二字的诗句,一番对比分析后,得出结论:“应该是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这句吧。”①
“不懂。”
八百年没读过文学作品的杨大夫苦大仇深的盯着屏幕上度娘给的解释总结道:“原诗是一首悲情诗,不过蓬山也指代仙境,就是你们常说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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