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爷,湘西这里盛行赶尸,一具尸首如果肚囊空了,就……”
“就可以藏不少银子!”这一句帛锦和阮宝玉是异口同声。
“没错,侯爷果然一点即透。”阮宝玉立时又笑得宝光璀璨:“所以说,脏银失踪和这黄狗被追杀,根本就是同一宗案子!”
“最先给我启发的,是那天牛大盖说的话。”阮宝玉低声开始回述,看向段子明:“你记得吗?那天他说,他爹是长短脚大小眼酒糟鼻。”
“是。”
“我前夜也去过矿洞,路上遇见过一个赶尸的,赶了五具尸首,我记得很清楚,其中一个就是长短脚大小眼酒糟鼻。”
一个职业赶尸的,没有人雇他差他出银子,却无缘无故来赶牛老爹的尸首作甚。
阮宝玉的疑问就是从这里开始。
所以他火急火燎去了现场。
万幸,永昌气候潮湿冬雨不歇,那些赶尸留下的足印还在。
别人的足印他不好判断,可那死美人他是围着看了三圈的,腰细如柳不堪一握,要是上秤肯定比他宝公子要轻得多。
也因为这个,他就在原地,也学人被赶尸,僵挺着往前走了两步。
不出意外,那美人的脚印比他的还重,重得多。
这就说明美人身上有东西,很重很重的东西。
“这很重的东西,就是失踪的脏银。”回忆到这里阮宝玉结语:“失踪的一万两银子,就是这么被藏在尸首肚里,一批批赶了出去。”
段子明顺手抚自己的眉:“少卿,老狗找到的也可能是个地方。”
帛锦眯眼前倾:“若是牛老头带狗无意中闯到了歹人的禁地,狗若不死也很可能再领他人前去,所以继续杀狗。那个地方,莫非是藏银之地?”
“如果是藏银之地,他也可说自己连破两案呢。”宝公子断然否决,人又挨近帛锦一寸,“侯爷,是人。”
“阮少卿,侯爷当然是人。”段子明狡诈地挑出宝公子口误,“而老狗找到的是个地方。”
“人。”宝公子涨红脸,窜蹦三丈高。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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