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人,一路铠甲鲜明,鲜花遍地。
他们出征的时候,还是天空飘着如丝细雨,迷蒙美好的春日,而归程之时,秋风飒飒,天高气爽,正是北雁南归的时节。
苏怀瑾现在骑马已经很熟练了——倒不是他的身体有多少好转,而是边地风霜磨砺,再加上军中能手众多,将他那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调|教得越发乖顺,现在根本不敢随意跟主人开玩笑,一匹马走得比现代的小汽车还要稳当。
这三年下来,一人一马早已建立了十分深厚的感情,苏怀瑾坐在马背上,稳得甚至能看书,他时不时伸手拍拍白马的脖子以做安抚,看上去其乐融融,和谐得很。
这条路三年前他也走过,那时候他还是文渊侯不成器的长子,仗着公主养母的宠爱谋了个同进士的出身,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暗地里嘲讽地等着看他的笑话,等着他在风刀霜剑的摧残下不出一月便狼狈地跑回来,把打仗交给真正在行的人去做。
毕竟一个“天机先生”的名号,除了在切身利益相关的戍边士兵与他们的家人之间,并不会真正起到多么大的作用,自古以来文武泾渭分明,许多文官连正经带兵打仗的武官都看不起,更别说他这个摆弄“奇技yin巧”,以邀上宠的小毛孩子了。
可现在,所有人都闭上了他们的嘴巴,不管心里是否情愿,都总要在夹道欢迎的队伍里摆出一副热情又谄媚的笑脸来,口中说着些恭维的话,只求在他这个现在炽手可热的新权贵面前混一个脸熟。
——对了,皇上确实是封了他一个什么侯爵,具体封号忘了,不过渊侯的分份位要高许多,并且世袭罔替,是个能和王朝同存的世世代代的铁饭碗。
这一点儿都不过分,事实上,天下人都觉得皇上实在是太小气了——以苏将军这三年来捷报不断所建立的功勋,就是封个异姓王爷都不为过的。
其实这可真是冤枉了周清,他再怎么样也不会对自己亲爱的媳妇儿小气啊,要不是苏怀瑾自己表示以后的路还长,眼下不可过于招摇,让他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
反正说白了,他来到这个世界就只是为了帮助恋人完成他的计划而已,至于什么世俗王权,什么荣华富贵,他隐隐觉得这些东西鄙俗不堪,根本不配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至于什么所谓的世袭罔替……封了也就封了,哼,反正他们两个肯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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