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了……”
肖蛮蛮悠悠然的:“反正我有钱,买得起。”
某人板着脸:“所以,这以后,就不要老是去搜索那些很吓人的关键词了。更不要动不动就在睡梦中揍我了。”
又来了又来了。
就知道这家伙小气,这事能提一辈子。
车子再次开动了,肖蛮蛮好奇地问:“那你发现我有什么毛病没得?”
某人看她一眼:“你身体健康,青春洋溢,毛发葱茏、口气清新,我暂时没有发现什么毛病。”
肖蛮蛮:“……”
好吧,他不喜欢病娇。无论男女,他都喜欢那种朝气蓬勃,健康强壮的。许多人以为病弱才是美,其实,那些病娇、骨瘦如柴的长期节食者,口气是相当难闻的。
朝夕相处,再美的脸,都抵挡不住一口呼来的臭气。
这一点,肖蛮蛮深有同感——就像当初相亲的有个男的,先别管他长相人品钱财多少了,光嗅到那可怕的口气,你就忍不住退避三舍。
“……而且你会做饭,还能收拾我的衣物,让我每天穿得干干净净,对我来说,已经是超划算了。”
肖蛮蛮:“……”
好吧,结婚,真的是男人比女人更划算——土豪娶妻,妻子因为种种原因,哪怕是奔着钱去,也会对他和颜悦色毕恭毕敬;穷男娶妻,好处就更大了——至少,多一个人陪你熬穷,甚至帮你扶贫——越穷的男人,结婚的意愿甚至比土豪们大得多。
肖蛮蛮悄悄打量这家伙,觉得他和上述二者都有区别——
“肖蛮蛮……”
某人忽然出声,她吓一跳。
“肖蛮蛮,你有没发现我其实是个很无趣的人?”
“……”
“我没什么朋友,也不爱交际应酬,甚至连浪漫也谈不上……”他小心翼翼的,“你会不会慢慢地觉得跟我结婚过日子很无趣?”
想想吧,许多姑娘都喜欢浪漫,就如影视剧里演的,要整天人间烟火,各种甜蜜情话,准备种种小礼物,制造各种小惊喜……尤其,你还得会玩:会吃会喝会玩会说话会讨女孩子欢心……尤其是新婚燕尔,按照小说风格,男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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