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目光触到就掉了下去,在脑海中我看见它慢慢地跌落在新买的地毯上,摔成粉碎的样子,由此惊觉自己已这样站着出神很久了。<p>没有开灯,屋子里很黑。我就着窗外微弱的光线看了看夜光手表,11点37分。开始吧!我轻轻地呼出一口气。<p>5分钟后我一身绅士打扮,拎着一口黑色的小皮箱坐上了去爱国大饭店的出租车。当我下车步入大堂,在斜对着大门的沙发上坐下,要了两杯白兰地的时候,艾丽丝钟楼的大钟正好开始敲,一直敲了十二下。准时,是我一贯的作风。<p>然后,她施施然从大门走了进来,一直走到我对面,默默地坐下。她这一生在10秒钟之前绝对不可能见过我,然而她竟可以一眼将我认出,真是让我惊讶万分。女人的直觉真是可怕,不是吗?<p>JenniferPaige在悠闲地唱着《Crush》,空气里浮动着淡淡的香味。我不置可否地看着她——应该说,她看起来相当的年轻漂亮,恰到好处地垂下了眼帘,尽管对她来讲陌生男人的注视恐怕不是什么新鲜事。就这样,她一脸无辜的坐在我的对面,而我端起白兰地,喝了一口。<p>她一言不发地从大小适中的白色手袋里拿出一个大小适中的白色信封,轻轻放在桌上,慢慢推到我面前。在这一连串动作的进行过程中,我看不出这双纤细白皙的手有任何的颤抖。我以同样稳定的动作打开皮箱,把信封放了进去;仔细地把皮箱关好,然后抬头看着她的眼睛,端起酒杯对她举了举。<p>她侧了侧头,左手不自然地做了个动作,仿佛要将一缕头发捋到耳后——实际上她的每一根头发都在它们应该在的位置,右手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再用我递过去的纸巾优雅地沾了沾唇边的酒渍。在我脑海里她微微笑了一下,我看到了她雪白的牙齿。事实是她站起来转身走了。<p>看着她的背影,我把杯底剩下的酒倒进喉咙,感到了迷惑。要知道,我是一名职业杀手,一名出色的职业杀手。而照现在的情形看来她似乎比我更有资格干这一行,什么是“不动声色”?她就是了。忽然间有种冲动,想听听她说话的声音。<p>12点15分零秒我起身离开。<p>2<p>知道我的人都叫我作“蝎子”,因为我一贯心狠手辣。当然我可以为自己辩解这是生活所迫,甚至说这是干杀手这一行的必要条件,但我不屑于这样做。我只知道收钱杀人,然后尽快花光,从不担心青黄不接,这年头杀手这一行生意实在是好的出奇,而我出一次手的代价,绝对够支付普通人一辈子的舒适生活。<p>回到住所,我踢掉皮鞋,脱下西装,扯掉领带,松开衣领和袖口的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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