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在一个学校——“光明中学”——里读书。
而且,我们还在同一年级,同一个班级里。
更令我们感到幸运的是我们居然还是同桌,我们都坐在教室正中央的那一列的第二排。
我们都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学习上都分别多次受到老师的表扬。
同时,在学习上,我们也互相帮助、取长补短。
我们的心灵在无意中得到共鸣,达成默契。
她是个比较活泼的女孩,除了认真学习各门功课以外,她的爱好也非常广泛。相比之下,我和她简直是天上地下。——除了我从体貌上来看,还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名副其实的“帅哥”以外。
否则,如果连“帅哥”两个字也称不上,那就实在没法和她相处到一起,更甭提说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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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的兴趣爱好不如她的广泛,所以,我放学回家以后,一般很少出门。
因此,即便是她邀请我出门,我也都一次次以不同的借口回绝,等到到了学校,见了面以后,我总是有千百个理由来解释自己的失约。
第5章
于是,她遍给了我一个绰号,叫做“乔有理”,几次三番的重复着同样的话,说我总是强词夺理,净讲些歪门邪道的道理,把歪的说成正的,坏的说成好的,长大了以后最适合从事的职业莫过于律师了。
我听了以后,即刻反驳道,你说错了,如果我真是你说的那种人,那么,我最不适合做的就是律师了。看来,你对律师这一门职业很缺乏必要的、正确的认识。律师是一种光明正大的、神圣的职业,她绝对不像你所说的那种“强词夺理,净讲些歪门邪道的道理,把歪的说成正的,坏的说成好的”,律师的职责所在,就是要伸张正义,维护正气。
但是,“乔有理”这个绰号却很快在班级里传开,然后,又传到别的班级、别的年级,并且让每个在校的认识我的老师都知道了。
5
可是,这次,我又一次失约了。
以前,那些次她约我晚上出去,无一次不是我自身的缘故。因为我不愿意夜晚到公园那种场合里散步,——虽然公园每天晚上都开放到十点多。
其实,这次,我本来是真的想去公园里见常迪一面的,但是,却没有去成。
这次,恰恰是因了我的爸妈都一致坚决的反对,所以,我才没有去成。
原因是因为我爸妈都把我和常迪之间的对话听了个一五一十,他们在电话里听到她把他们比做“绊脚石”,于是心下很不高兴,任凭我说什么,也不肯让我出这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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