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头。
受:“老总,这样行么?”
攻神情复杂地将他从头打量到脚。
攻:“你穿正装的时候,能不能给我抬头挺胸?”
受听话地挺了挺。
攻又将他脚打量到头,无力道:“就这样吧。”
攻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有人穿着如此挺括的正装、光亮的皮鞋,看上去却依旧是一条咸鱼。
这简直是人类未解之谜了。
受转去洗手间,对着镜子拨了一下新剪的头发,凝视着自己的脸。
二十年了,生活将人刀削斧劈,雕刻出了另一副模样。
不会有人认出来的,他在心中安慰自己。
若不是生计所迫,确实需要这翻了三倍的工资,他可能真的会选择滚蛋。
在那个年代,他被丑闻逼到退圈,又被导演拦在家门外,不得不另寻生计与住处。
八卦无论在何时都是传得最快的。他的家人朋友很快就都听见了传闻,纷纷与他断绝了往来。就连养子同学的家长都闹到学校,要求学校赶走“那种人的小孩”。
他走投无路,改了身份证上的名字,带着养子辗转流浪了好几个城市,换了无数没有合同的工作,有时能讨到工资,有时不能。
直到几年之后,人们逐渐遗忘了当初的丑闻,也认不出他的面容了,他才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从头学习,成了一个小会计。
那时候,攻的公司初具规模,却还没有成为今日的庞然大物。受在此工作时,曾经远远看见过总裁的脸。
受立即认出了那张相当英俊的脸。毕竟他每做一次噩梦,就会重温一遍当时的场景。
他还记得,当自己全身赤裸地被抛到攻身上时,攻嫌恶地推开了自己。
那避之不及的眼神,反而令他感到安全——攻与那胖子不是同一类人,这就够了。
从那之后,受就安心地躲在攻这公司的角落里,日复一日地朝九晚五。
他不敢跳槽,也不敢升职。他小心谨慎地避开一切崭露锋芒或抛头露面的机会,于是这种沉默与逃避渐渐成为一种本能,成为自身气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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