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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是在国外出生的,他是一个东方人,应该说是个华人,因为他被组织捡到的时候,襁褓里有一张纸,写着他的名字:莫言。
名字是用华文写的,所以莫言很确认自己是个华人。
也许是不是华人,对于莫言这么一个在国外出生,被组织捡到培养成雇佣兵杀手的人,是哪国人有什么意义吗?
但是,当莫言第一次踏上东方的土地的时候,他同样有一种归宿的感觉,于是,他有了一种想法,如果有一天他死了,要让他的同事们把他的骨灰带回华夏。
接到任务第二次踏上华夏这个国家的时候,却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失败,失败的任务对于雇佣兵来说不是那么不可接受,只要这场失败不会让自己把命送掉。
但是对莫言来说,真是他生命至今为止的唯一一次失败了。
作为雇佣兵杀手,莫言有专门的团队,有和他合作接任务的莉莉丝,也有和他一起出任务的罗诺,莉莉丝是白人,金发碧眼,大美女一个。而罗诺则是黑人,依罗诺自己的说法,他是他们那片儿里最帅的。
一个团队当然不止三人,但这两个莫言称之为同事的伙伴是一个小团体,而且有着复杂的私交关系。也就是说,莉莉丝很喜欢他,一直希望能与他结为夫妻,而罗诺却爱着莉莉丝。
莫言没有接受莉莉丝,也许在他的心里,有着固有的不可磨灭的东方人的审美观。更何况,他的生活相当于每天在走钢丝,生命都无法保障,妻子和孩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个梦想。
莫言的上一个任务是去参与了非洲某个国家的内乱,帮助政府军平乱。可叹的是,反政府军得到了西方某个国家的支持,变得异常强大。
但很幸运的是,最好的胜利是属于政府军的,而莫言也拿到了一大笔可观的报酬。这次的任务,让他身心疲惫。
作为雇佣兵,每个人都是极度的需要调节,莫言也是,他选了很多地方作为他旅游的圣地,比如拉斯维加斯,比如巴厘岛,但是最后,他心所指: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