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扫过来,像注视着自己,又像什么都没看见。他浅色的衣服幻化在一片光影中,仿佛水中月、镜中花。
明锋熟悉这种感觉,同时他又不喜欢这种感觉。搞设计创作,无非就是把突如其来的灵感牢牢抓住,把脑海里冒出来的模糊想法付诸现实,完全呈现。只不过有人不但呈现,而且还会高于它超越它,这就是创作高手。
明锋承认自己对江照有兴趣,他本来想等服装发布会以后再考虑这个问题,免得分心。但他现在发现,不去找江照才会分心。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明锋很相信一见钟情。他的外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meimei和妹夫、他的父亲母亲、他的哥哥嫂嫂,他一家子人,基本上都是这样。爱情之神,对明家有格外的偏爱,所有成婚的男男女女,彼此相识最多没超过三个月,祖父祖母甚至结婚前连面都没见过。他们坠入爱河跟跳水似的,还是高台跳水,跳进去就不出来。无论世道如何变迁,无论遇到怎样的艰难险阻,一直相守至今。
明锋对幸福二字看得太过平常,他内心深处不太明白人们为什么会离婚,既然最后要彼此痛恨埋怨,当初为什么又要在一起;既然已经携手走过那段岁月,最后为什么又要彼此痛恨埋怨?
明锋对身边每个人都比较照顾比较宽容,骨子里透出一种体贴大度和从容不迫,这是家庭环境决定的,跟教育程度倒没有多大关系。
明锋以前谈过一场恋爱,对象是一个学弟。那个孩子桀骜不驯秉性倔强,偏偏又在服装设计上极有天赋。明锋跟他在一起小半年,付出很多,吃了不少苦头,脾气磨得更好。那个孩子太要强太善变又太多情,后来还是跟另一个学长跑了。
那段时间明锋很消沉。大哥发现他最近很少开口说话,特地拿瓶酒晚上找他谈心。
“你挺恨他?”哥哥问。
明锋没说话,仰头喝了一口酒。
“你该感谢他才对,毕竟也曾经带给你快乐。当初为什么选择他?把那点原因记住,把其他的忘了吧。”
“我以为能和他长久的。”明锋有点怅然。
哥哥想了想:“怎么说呢。别人的房子固然好,但你只能暂住,不能当做家,以后你总会找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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