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走越远,也没有方便回北京的时候,我和他便彻底过上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我时常是想跟着飞过去看他的,可这张脸太显眼,又碍着身份,总不好每次都是“巧合”。加上我的工作忙起来也是没准儿的,故而见一面总是很难。
我们在北京的家里养有几株吊钟海棠,用清水插瓶,点缀案头。花朵开得极盛,温温柔柔垂下来十分惹人爱怜,花瓣却是很艳的粉和紫。林彧初嫌家里颜色太单调,我们一同逛花市时,他一眼就相中了这花。
但林彧初是不会照料的,与其说是不会,不如说他不懂。就比如家里很大一部分家务都是由我来做,却不是因为林彧初躲懒,只是不擅长而已。故而他负责逗闷子,活跃家庭气氛,滋养精神;我负责干活,做做体力劳动。
我原先也不是很懂这花的,后来养着养着也就懂了。
林彧初不在家,我将“睹物思人”一词明白了个透彻,有时回家饭也不是第一时间吃的,花却是第一时间照料。
望着这个空空荡荡的家里尤其夺人眼的吊钟海棠,我将衣兜里的小猪挂件掏了出来,叫了它一声。
也只敢叫一声。因为据说里面回应我的那玩意儿是有寿命的,叫多少次就会不应,于是此后每叫一次我都非常惶恐,生怕哪天里面就没了回应。
只剩我一个人叫“猪猪”。
它却不再回我“是池修哲”。
我瘫倒在沙发上,仰头呼吸。天花板上的吊灯太亮了,惹得人双眼刺痛,渐渐看出了重影,我尝试努力凝住视线,却没能消去重影,反倒滚落出些温凉的液体。
我呆愣着,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分析这情绪缘由何在,只能任由寂寞一点点蚕食我的躯体。
我忽然觉得林彧初是个太狡猾的小朋友,在我的生活里留下这么多痕迹,害我想念他想念到无以复加。想他的虎牙,想他的酒窝,想他的笑声,想他的抱怨,想他的魔法。
而我却没有自信能在他的生活中留下同样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种想法不止一次被我判定为不成熟,毕竟林彧初一直都是自由的,而我是自愿的。自愿将自己绑上座椅,只因为牢饭太好,便巴望有一日吃一日,也许哪天突然就被行了刑,死掉了,也许运气极好,拖拖拉拉关上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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