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阮萝,她决定去英国留学,因为向往许久那里的生活。
阮萝只说了句真好,不知再说什么。
“你有什么打算?条件如此优渥,可是比别人多了个登天梯。”
“我?我不知道,我大抵是周之南养的狗。”
李清如笑的清爽,“你呀,顶多是他的怀中猫咪,会挠人的那种。”
周之南在同化她。
来周宅的第一年,她不知道出逃多少次。偌大的上海,她不过蜉蝣,可周之南总能找到她。
他从不教训她,同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等她认输。反正无论是大雨滂沱还是烈阳高照,他周之南不必亲自奔走寻人。
手下的人把阮萝找到,带到他面前。阮萝衣衫狼狈,弄脏家里的地毯等下还需唤仆人换掉。
而他高高在上,闲时在家大多着长衫,脸上依旧是清冷不变的样子。真真招人恨。
那时她仍旧认不清,阮方友已将自己当物品抵给周之南,她归周之南所有。
有几次遇到雨天,她脏的不成样子,周之南才会皱眉。因她太脏,他还需亲自给她洗澡。
本是未曾上过枷锁的阮萝,出逃时却觉得脚下沉重,无力翻天。次数多了,她也不逃了。
周宅生活低调奢靡,是那个京郊贫民区的阮家一辈子碰不到的高度。光是阮萝的新衣便填了整整一柜子,半壁旗袍,半壁洋装,足够她出席各种场合。
周之南还吩咐下去,特地又打了一片鞋柜,专门放的是阮萝的鞋子。她随口说过不跟脚的鞋,不会再在她面前出现第二次。
一切都在周之南带她回到周宅之前置办好,不知道的还以为周之南在京城寻回了失散多年的女儿。
可不是的,他待阮萝,哪里是父女之情呢。
一支薄荷烟清清凉凉,阮萝没章法的吸到头,然后捻灭。从回忆回到现实,她如今已经习惯这种生活。胸怀没有什么志向,日日只为快活。
果然是阮方友之女,不论在哪里,都是时代渣宰。
那时她仍想着靠自己为阮方友还钱,如今离了周之南,她尚不知道能存活几朝。
骇人,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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